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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城东新城彭埠单元R21-09、12、13拆迁安置房项目位于杭州市江干区彭埠单元,三个地块总建筑面积约725000平方米,总投资估算约19.5亿元(不含征地及拆迁费用)。本项目由杭州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组织实施。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促进项目管理方式改革,招商人拟通过BT模式建设上述项目,建设用地及动迁工作由招商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未完成的设计)、施工及监理由本次招商确定的中选投资人出资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
凡有意承担上述项目投资建设的国内独立法人均可于2011年8月30日前以EMS特快专递的方式将书面报名材料寄至(到达)杭州市城东新城下宁路9号(江干区)1223室(联系人:王先生,0571-86882957),恕不接受来访。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报名,本次招商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条件及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可靠的投融资能力证明;
2.拥有同类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经验;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商人:杭州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城东新城安置房项目BT(投资建设—移交)
招商预公告
受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转让其拥有的金江大厦一楼商铺,现就相关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拥有的位于浙江省长兴县县前中街59号的金江大厦一楼商铺,建成于2006年12月,建筑结构为钢混,建筑面积688.8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15.87平方米。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请至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查询评估报告(湖江资(评)字[2011]第089号)。
二、标的转让起拍价:1150万元(设保留价)。
三、标的展示时间:因本标的正常营业中,意向受让人可自行到浙江省长兴县县前中街59号的金江大厦一楼商铺现场踏勘。
四、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竞买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五、咨询、领资料时间:
自2011年8月16日至2011年9月9日11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有意受让者请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产权交易窗口咨询、领取公开转让文件。
六、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七、申请截止时间:有意受让者必须在2011年9月9日11时前,按竞买须知的规定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大厅产权交易窗口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转让方式:如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在2011年9月9日15时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1号开标大厅进行公开拍卖。如没有意向受让人或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人的,终止转让。
九、银行账户与联系方式
开户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长兴县工商银行长海路支行
账 号:1205270729000002932
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联系电话:工商局:施先生
(0572)6226611、13567260333
招投标中心:濮先生
(0572)6031265、13868275805
联合拍卖:沈先生
(0572)2367680、13587208321
转让方: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产权交易机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拍卖机构: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2日
长兴县工商局金江大厦一楼商铺转让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