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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电动车肇事竟逃逸

  本报讯 (通讯员 陈一蕾 金睿 记者 黄宏) 8月8日,年仅19岁的钟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兰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

  今年6月7日晚,钟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从兰江街道蛟塘村返回所在工作单位。行经经济开发区春兰路蛟塘村路段时,与行人时某发生碰撞,致使老人摔倒。钟某在事发后驾车逃逸,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当晚,钟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电动车肇事竟逃逸 2011-08-09 2100060 2 2011年08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