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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温暖的“阳光驿站”

  江坪

  沈某系孤儿,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缓刑,出狱时没有一名亲属去接,心里很失落。仙居县横溪镇柯家村“阳光驿站”得知此事,马上派两名“五老”(由老党员、老教师、老司法工作者等组成)和驿站工作人员将他接到驿站,安排他吃饭和住宿,同他谈心,并请村干部负责妥善安置。沈某十分激动,流泪发誓,不再犯错,重新做人。

  像这样的“阳光驿站”,在仙居、温岭的企业、村居已建立8个,他们为归正青少年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

  “阳光驿站”,是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爱青少年工作的一项创新。他们根据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在全市有条件的村居、社区、企业为归正青少年建立“阳光驿站”。让归正青少年,特别是“三无青少年”(即刑释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青少年),一走出高墙就能在“思想上得到关心,工作上得到支持,生活上得到关照,待遇上得到平等”,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关爱,感受到“阳光驿站”温暖的阳光,满怀信心地面对未来。

  “阳光驿站”的主力军是“五老”。他们充分发挥亲情优势、政治优势、威望优势和时间优势,联合司法所干警和归正青少年亲属落实“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帮扶措施,采取定期谈话、跟踪回访、技术培训、生产扶植等多种方式开展帮教工作,切实做到归正青少年回归社会后有人接,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实现“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确保归正青少年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

  “阳光驿站”的创办,当地党委、政府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对建“阳光驿站”的企业实行扶持政策,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村居、社区、企业通过自己拿一点、上级助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办法,建立“阳光驿站”基金,保障驿站在解决归正青少年必要的饮食、住宿等经费开支。仙居县两家“阳光驿站”专门设立了法制教育、科技培训、心理辅导室以及寝室和厨房。

  “阳光驿站”,是关工委参与归正青少年帮扶工作的一项新的探索,他们将按照“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命名一个,巩固一个”的原则,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促使“阳光驿站”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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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温暖的“阳光驿站” 2011-08-04 2093240 2 2011年08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