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国税荣膺“省文明单位”
方永贵
2011年1月21日,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淳安县国税局2010年“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几年来,淳安国税坚持一手抓税收一手创文明工作理念,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工作宗旨,秉承“滴水成渊,融合卓越”淳安国税精神,砥砺奋进,先后获得杭州市国税系统文明单位、浙江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等十余项荣誉称号,一块块耀眼的奖牌凸显出淳安国税人的文明风采。
2011年1月21日,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淳安县国税局2010年“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几年来,淳安国税坚持一手抓税收一手创文明工作理念,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工作宗旨,秉承“滴水成渊,融合卓越”淳安国税精神,砥砺奋进,先后获得杭州市国税系统文明单位、浙江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等十余项荣誉称号,一块块耀眼的奖牌凸显出淳安国税人的文明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