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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创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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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代发行地方债

  据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财政部1日发布公告,根据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1年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北、湖南、云南省和宁波市地方政府债券(三期),实际发行面值为226.6亿元。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债券中,黑龙江、江苏、宁波、安徽、湖北、湖南、云南省(市)额度分别为34亿元、44亿元、6亿元、45亿元、43亿元、44亿元、10.6亿元。本期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07%,2011年8月2日开始发行并计息,8月8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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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经济·创富 00010 财政部代发行地方债 2011-08-02 2091085 2 2011年08月0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