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给力浙江农业
发展现代农业,不仅要有健全的基础设施,还要有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如何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3年前,浙江在全省范围率先作出部署。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3年内在全国普遍建立健全农业公共服务体系。2009年12月28日,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从2010年开始,浙江省在深化农技推广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在乡镇一级设立承担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综合性机构,整合现有相关人员编制,通过内部调剂或公开招聘的方式,配备畜牧防疫、植保植检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着力建设“三位一体”农业公共服务体系。
2010年底,在全省基本建成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力支撑。其中,仙居等地的“三位一体”模式正在全省推广。 (据《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