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藏匿3年
近日,新疆塔里木河流域水政监察分队原副队长、水政监察科科长郑浩因贪污罪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郑浩经办合同协议期间,陆续收到相关单位存入其银行账户内的95万元。但他只汇报收到30万元,将剩余款项据为私有,他将公款64万余元隐匿后,自己挥霍了9万余元,剩下的55万元存放在办公室保险柜3年。
狂收百人贿赂
日前,安徽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明光市委原书记张松坚因涉嫌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改制、干部任用、分配安置、土地转让及经济开发等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100多人贿赂共计428.3万元现金和7.08万元购物卡。
名表绊倒局长
因为收了一块价值十几万元的手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原副局长刘宝涉嫌受贿落马。法庭上,这位副局长始终回避陈述收受手表的关键情节,称自己收表后没及时上交是“马虎”了。刘利用职务便利,为北京一家公司在顺义区购买国有建设用地提供帮助,收受瑞士产积家牌手表一块,后经鉴定物品价值1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