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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怎样让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

  有的党员今年在北京,明年却到了深圳;有的党员今年在一家民营企业,明年又跳到外资企业;有的党员今年在一家国有企业,明年辞职自己经营一家公司,诸如此类的现象很多。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的流动范围愈来愈广,流动时间愈来愈频繁,流动数量愈来愈多。当今,“流动党员”已经成为一个特有的党建词汇。如何管理好这些流动党员,是党建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崭新课题。

  所谓“流动党员”,主要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团结凝聚广大流动人员,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不断加快,党员队伍中处于流动状态的党员也将越来越多。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要以“流动党员”工作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党员流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要为“流动党员”“安家”。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项目工地、商务楼宇和集贸市场等,采取单独建、挂靠建、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党组织联合建等多种方式,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使党员不论流动到哪里,都能融入党的组织、参加党的生活、得到组织关怀,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要把为“流动党员”服务摆在突出位置。流入地党组织要依托党员服务中心,有针对性地为“流动党员”提供特困救助、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创业扶持、维权保障、心理疏导等多方面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实际问题。流出地党组织要帮助外出党员照顾好留守家庭成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要加强“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在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流动党员信息的基础上,加快基层党组织、党员信息库建设,完善党员信息库功能,尽快把信息管理系统终端覆盖到全国基层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员的即时联系和互动,构建全国联网、城乡互通、广泛共享的党员管理服务信息网络。

  要建立健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流入地党组织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之中,加强对他们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流出地党组织要履行延伸管理职责,做好党员外出登记、汇报、联络、培训、民主评议等工作。推行流出地与党员流向集中的流入地签订共管协议的经验,做到资源共享、组织共建、活动共抓、作用共促。

  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动态研究。“流动党员”现象的出现具有客观性,但这一现象的变化和发展将会对党建产生深层影响。如影响紧密型的党组织结构。由于党员的流动性大,党员与党组织或大或小地出现“分离状态”,这种状态就会导致出现松散型的组织关系,使得组织的完整性和作用的整体性受到削弱。尤其是“流动党员”对党的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变化也会影响他们对党的认同。因此,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服务是关系到党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

  要让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主动站出来、亮身份、起作用,为促进当地繁荣当先锋,为加快家乡发展作贡献,争当“形势政策宣传员、创业创新领跑员、联系群众服务员、社会稳定信息员”。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使“流动党员”始终在党旗下流动,在流动中生辉。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怎样让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 2011-04-18 nw.D1000FFN_20110418_13-00014 2 2011年04月1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