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抓好落实
——三论深入贯彻省委工作会议精神
本报评论员
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机遇、新空间、新潜力,是关系我省长远发展战略全局的系统工程。现在,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已经部署,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全省各地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证,凝心聚力抓落实,全力以赴求实效。
建设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批复中明确的基本原则。坚持陆海统筹,把海洋优势与陆域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海陆产业联动发展,基础设施联动建设,资源要素联动配置,生态环境联动保护。坚持产业集聚,把规模发展与质量提升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提高海洋经济集聚效益。坚持绿色发展,把合理开发与严格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人海和谐,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坚持规划先行,立足高起点,着眼制高点,把思路理清、把措施议透、把工作抓实。坚持创新驱动,把科技人才的引领与改革开放的深化有机结合起来,勇于先行先试,大胆改革创新,激发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提升海洋综合管理水平,着力形成科学、开放、有序、高效的发展环境。(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建设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必须扎实做好实施工作。认真落实规划,抓紧分解和督促落实规划及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制定一批适合我省实际的配套政策文件。推进重点工作,按照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尽快启动和推进海洋经济重大项目,推进一批重点领域改革。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完善产学研体系、海洋港航法制体系,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加强海域、海岛、岸线资源的分类管理与有效保护。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设立省海洋产业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鼓励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科学控制海岛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统筹陆海联动发展,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与湖州、金华、衢州、丽水等内陆地区的联动协调发展,在新兴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要素配置、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实现海陆联动协调发展。
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各地各部门必须通力合作,协同配合,攻坚克难。要发挥浙江省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和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小组的作用,建立省、市、县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组织协调和解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创新合作方式,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对接合作。要做好借力引智工作,加强海洋科技创新、教育培训、金融保险、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要加强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和调动全社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及时总结各地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做法,大力推广统筹陆海联动发展的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海洋、开发海洋、保护海洋的生动局面和良好氛围。
只要我们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坚持全省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就一定能扎实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努力开创浙江科学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