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领导列入问责范围
《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近日对外公布,首度将本市党委领导列入问责范围。相比2009年7月出台的全国版问责办法,京版问责办法更加严格,“问题官员”两年内不得提拔。与此同时,相继出台细则的广东、重庆等地也均将各地的党委领导列入了问责范围。
《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近日对外公布,首度将本市党委领导列入问责范围。相比2009年7月出台的全国版问责办法,京版问责办法更加严格,“问题官员”两年内不得提拔。与此同时,相继出台细则的广东、重庆等地也均将各地的党委领导列入了问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