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怀敬畏之心
燕山客
燕山客
习近平同志在一次讲话中指出:“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这就提醒我们的领导干部,要常怀畏惧之心,严于律己,谨慎从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干净干事,造福百姓。
“敬畏”可以励志,“戒惧”可以担责。这是内在精神境界和价值追求的自然外化,是为官的一种态度,一种信念。一个人如果失去敬畏之心,为人处世就可能变得狂妄自大、肆无忌惮,甚至贪得无厌、无法无天,最终吞下自酿的苦果。只有常存敬畏之心,才会时刻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感觉,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正确人生航向,堂堂正正为人,踏踏实实做事。
常怀敬畏之心,就要切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就要充分尊重党纪国法的权威与尊严,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依法办事、秉公用权。就是要时刻不忘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