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 治安纠纷化解室调解民间矛盾
通讯员 章文雅
本报讯 前不久,林先生和陈先生在苍南县灵溪镇大门菜市街因争抢摊位引发纠纷,双方均受皮外伤。事后,陈先生多次以言语威胁要林先生赔偿其医药费,称如不令其满意,就要让林先生“吃”刀子。林先生更是红了眼,要与其“火拼”到底。灵溪派出所接处警民警将双方带至派出所,没像往常一样让当事双方在所里坐“冷板凳”,而是立即将二人交由治安纠纷化解室民警进行先期处理。负责调解的老民警吴明敏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询问了事发经过。凭借着10多年基层办案经验,老吴一下就把住了“脉”。他明确告诉陈先生的做法涉嫌敲诈勒索,如果不及时反省错误的话,是要坐牢的,陈先生吓出一身冷汗。然后,老吴又告诉林先生:冤家宜解不宜结,对方已经知道错了,而且要向你表示一下,你愿意吗?在其耐心地劝解之下,陈先生当场向林先生道歉并赔款300元,双方签下了治安调解协议书。这起在平时可能要用立案查处来完成的治安纠纷,仅用了个把小时就成功化解了。
类似上述的轻微治安纠纷,在苍南县公安局基层110接报警中占有很高的比率,牵扯到大量警力,而且处理起来非常棘手,一旦处置不当或不及时,双方在各自“亲友团”的鼓动下,极易引发治安、刑事案件,甚至酿成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为把“小麻烦”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苍南县公安局灵溪派出所成立了全县第一个治安纠纷化解室。该室专职调解员24小时值班,主要职责是接受值班处警民警的委托,作为现场处置的延续,第一时间在化解室内“坐堂”调解。在了解现场情况和基本警情后,调解员为当事人双方分析利害关系,引导双方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大限度促成双方自愿和解,将治安纠纷化解在始发阶段。
治安纠纷化解室成立9个月来,共调解治安纠纷765起,占全部受理治安案件的54.1%。2名民警、4名协警,每月平均调解90起,化解成功率达85%。“调解员就是以情理讲法理,用生活的语言将双方当事人在纠纷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过错责任和违反的法律法规说清楚”,吴明敏介绍说,为了提高调解工作的矛盾化解率和有效率,调解员都得参加岗前培训,平时由法制部门牵头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他们进行法制理论和调解技能的培训。如今,吴明敏等调解员熟练掌握了“依法调解法”、“换位思考法”、“迂回击破法”、“背靠背说服法”等行之有效的调解工作法。
今年以来,苍南县公安局又陆续在龙港、金乡、钱库、宜山等5大集镇派出所建立“治安纠纷化解室”,着力调处民间、邻里纠纷。通过不到一年的实践检验,治安纠纷调处机制取得明显成效。一大批治安纠纷调解在始发阶段,在节省大量警务资源的同时,有效地减少了投诉、信访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