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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江苏省大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 牌 出 让 公 告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时无开发资质或资质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竞得后,应于实际开发前依法申请取得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报名条件
有意竞买者于2010年11月25日8时30分起至2010年12月2日18时止,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同时携银行汇票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四、确定竞得人方法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现场举牌竞价,公开竞争,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10年11月5日8时30分至2010年11月24日18时。
2.挂牌时间:2010年11月25日8时30分至2010年12月6日16时。
3.报价地点: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
六、成交价款的交付方式详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交易起始价不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
2.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出让文件,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受让人需执行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
3.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办、居住用地。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64000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40%(其中居住绿地率不低于35%)。疏港路沿路规划布置南北不小于50米的开放绿化带,大四河沿岸规划布置宽度不小于16米的开放绿化带。
4.在用地南侧由中标单位统一规划建设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的商务中心大楼,规划、建筑方案需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该商务中心大楼验收合格后,由大中镇政府按审计的成本价收购其相连的两层。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有关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挂牌截止日一周前在中国国土资源网(www.clr.cn)、中国地产投资网(www.cnestate.com)、江苏土地市场网(www.landjs.com)、大丰信息港(www.dafeng.js.cn)、《新华日报》、《浙江日报》、《盐阜大众报》等媒体上公告。
联系电话:18921820686
18921820669
18921820708
(0515)83512780
68855826(传真)
联系人:施先生、单先生、杨女士
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1月4日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编号 地块 面积 土地 出让 供地 规划设计要求 起始 竞买 加价
坐落 (㎡) 用途 年限 条件 总价 保证金 幅度
(万元) (万元)
建筑 绿化 容积
密度 率 率
2010-C-28 市区人民路与疏港路交叉口西北角 34984 商、办、住(住宅建筑面积≤64000平方米) 商40年 净地 ≤35% ≥40% 1.0≤ 5559 1700 5万元/次
住70年 容积率 或其整数倍
≤2.55
大国土资呈经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