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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城乡低保一体化

新标准救助金昨发放

  本报鄞州9月16日电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章燕飞 吴慧芬 

  

  9年前在全国最早将农民纳入低保范围的浙江,如今又率先尝试消除低保标准的城乡差别。

  今天一大早,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芸峰村低保户吕芬,从刚领到的低保救助金中,拿出100多元给11岁的儿子买了两双新球鞋:“孩子的鞋已破了好几个洞,今天终于穿上新鞋了。”

  身患严重肝病无法干活的吕芬今年42岁,带着两个孩子艰难度日。按照以前的农村居民低保标准,她一家三口每月有700元低保救助金,现在则增加到970元。

  鄞州区新出台的文件规定,今年7月起,城镇与农村居民的低保标准统一上调,统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新标准补加的3个月低保救助金,今天起发放到该区6325名低收入农民手中。

  据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负责人介绍,鄞州区实施的这项“城乡一体、标准一致”低保新制度系全省首创,充分体现了城乡统筹的先进理念和发展趋势。鄞州区有关负责人表示,不管低保对象身在城市还是农村,同样的困难情况,就应该享受同等的救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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