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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歹徒撒赃款竟遭哄抢”有结果——

两名最先哄抢者被拘留

  本报温州9月16日电

  通讯员 刘曜 记者 李扬

  

  不义之财不可取。温州市民赵某和朱某在街上看到有人撒下一叠钱后,不仅没有拾金不昧,反而上前哄抢。两人因涉嫌哄抢公私财物,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9月10日,温州市区民航路某大酒店门前上演了不和谐一幕:在便衣警察抓捕几名嫌犯的过程中,一名嫌犯将6000元赃款当街抛撒,几名路人见状竟一哄而上,把钱抢走。

  报道见报后,市民愤慨。据温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介绍,多位目击者主动向警方反映当天的情况。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和技术侦查,昨天,警方追回部分被抢赃款,最先哄抢的赵某和朱某被行政拘留。

  哄抢者之一、61岁的赵某是事发地社区的小区保安。据群众反映,他平时安分守己,工作也算尽责,没想到却因一时贪念,栽在地上的300元钱上。民警介绍,当时赵某身穿保安制服,不仅没有尽到保安人员的社会责任,还第一个上前哄抢,影响恶劣。

  另一名哄抢者朱某今年才20岁出头,也被警方拘留。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两名最先哄抢者被拘留 2010-09-17 nw.D1000FFN_20100917_11-00011 2 2010年09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