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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节能终考,如何交卷

——访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凌云

  记者 吴妙丽 

  

  离“十一五”规划收官尚有最后百余天。我省的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如何?目标最终能否实现?记者就此专访了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凌云。

  节能形势严峻

  记者:目前我省节能形势如何?

  凌云:严峻。形势主要体现在几个不匹配上:

  一是时间进度与目标进度不匹配。根据统计部门的初步测算,今年上半年全省单位GDP能耗降低1%,目标完成进度远远落后于今年时间进度要求。各市节能指标均未达到今年进度要求。

  二是单位GDP能耗与单位GDP电耗严重不匹配。今年上半年全社会用电增长20.6%,高出GDP增幅8.9个百分点,不仅拉动全省总能耗10.6%的高位增长,而且导致单位GDP电耗上升8.0%。11市单位GDP电耗全部上升。再加上近期全省持续晴热高温天气,8月全社会用电增长19.1%。用电快速增长成为当前节能降耗最为突出的矛盾。

  三是区域之间节能进度非常不平衡。由于“十一五”前4年工作基础不一,地方政府执行力度不一,致使各市之间目标完成进度最大相差4.7个百分点,各市单位GDP电耗增幅高低也相差7.9个百分点。这种不平衡,不利于节能工作的整体推进。

  关键要把电耗降下来

  记者:我省正采取什么措施攻坚破难?

  凌云:目前的节能任务,核心就是限制高能耗企业的用电,控制过快增长的电耗。当前阶段的工作主要围绕“限制高耗能用电”展开。现在最大的难点就是大家如何齐心协力地来做好限制高耗能用电这件事。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按月分解任务指标,明确各部门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责任到人,逐月考核。

  除此以外,第三产业电耗与第三产业的增加值、规下企业的电耗与规下企业的增加值都不匹配的情况在我省比较突出,主要是因为一些节能基础工作还不到位。我们正在和有关部门研究尽快完善落实这方面的工作。

  记者:据了解,一些企业对当前节能措施不理解,部分地方政府有畏难情绪,部分基层有简单一刀切做法等,为完成节能任务,我们应如何科学应对?

  凌云:当前确实存在少数地方政府有畏难情绪;一些部门节能降耗措施推进乏力,处理问题方法简单,缺乏深入调查,与受影响企业没能及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企业不满情绪有所增多;部分企业市场销售旺盛、订单充足、盈利良好,对当前节能降耗工作态度消极,也增添了节能降耗的工作难度。

  所谓科学应对,就是有保有压,先生活后生产有序用电。保的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和重要部门及单位用电,保的是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企业用电,保的是营业额和用电量同步增长的第三产业用电,单位增加值能耗低于0.72吨标煤的工业企业用电。

  而压,只要是高能耗高排放行业的企业用电,就要压缩限制。要控制公共建筑空调用电,严格限制景观照明和亮灯工程等用电。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停止供电。尤其要坚决压缩限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纺织业和造纸及纸制品业等八大类高耗能行业企业的用电。而对于某个具体企业来说,保的是生产用电,压的是辅助用电。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及电力系统必须明确,是限电而不是拉电,以拉代限,是简单化的错误做法。各地要遵照定企业、定设备、定负荷、定时间要求,科学、合理地落实好各项有序用电措施,要充分发挥负荷管理系统的技术调控作用,避免直接拉线路。

  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

  记者:终考更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在于建立更加完善有效的节能机制?

  凌云:对。这是节能终考让我们引发的深思。无论是从我们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出发,还是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压力来看,节能减排工作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即使今年通过努力完成“十一五”下降20%的目标,“十二五”和“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也不能有丝毫放松。

  打好持久战,必须有相应的战略和战术。不能总是依靠签责任状、大检查等行政手段,从长远看我们还是得依靠市场和法律手段,我们有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关键是要有令必行,有法必依,必须依法推动节能降耗工作。要推进节能减排,还是要依靠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实现节能技术的重大突破,抓紧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加快形成资源节约型的现代产业体系。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节能终考,如何交卷 2010-09-08 nw.D1000FFN_20100908_4-00002 2 2010年09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