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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缙云法院集中执行108件涉公职人员案件——

“老赖”公务员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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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周敏 记者 黄宏

  

  本报讯 9月6日上午,缙云法院对该县林业局干部何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执行措施。这是今年7月缙云法院开展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专项执行以来,首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务员。

  1997年至1998年间,何某先后向舒洪镇合作基金会、新建镇合作基金会、溶江乡农村合作基金会借用基金会资金共计8.95万元,还为他人担保4万元借款。因为一直没有归还,被债权人向缙云法院起诉,何某败诉之后却一直没有归还。

  今年7月28日,缙云法院向何某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要求他限期履行判决义务,如果不能履行,要主动到法院申报财产。期限满后,执行人员多次和何某联系,要求他主动到法院申报财产,遭到何某拒绝,法院于是对他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

  7月起,缙云法院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执行活动,目前共清理被执行人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的案件108件,涉及87人,执行标的额达1128万余元。在这批案件中,有60件涉及52名公务员,其中48人为在职公务员,案件执行标的额总计665万余元。

  7月底,缙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督促所有未全部履行法院已生效判决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在通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履行义务;如果不能自动履行义务,要在通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主动申报当前以及通告发布之日前1年家庭财产情况。

  截至8月31日,共有38人自动履行,履行标的额共计213万余元;主动申报财产待履行的25人;目前未自动履行也未申报财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有24人,其中公务员13人。

  据了解,缙云法院将对已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真实财产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未自动履行也未申报财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日前,缙云法院已对3名被执行人的住所进行搜查,并发出限期迁出房屋通知书。

  

  编后:公务员成了“老赖”,这已不是新鲜事。前不久,仙居县253名公务员等以各种理由拖欠金融机构贷款,涉及金额达3254万元。有官员在面对银行追讨时,甚至扬言“我躺下来都比你高”。

  按理,公务员应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如果有违法违规,如何服众?另外,官员赖账,难免百姓效尤,无形之中就会助长社会上的“老赖”之风。

  因此,缙云法院对 “官赖”采取强制措施的做法,是治理“官赖”的一次积极有效的尝试,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老赖”公务员被拘留 2010-09-08 nw.D1000FFN_20100908_4-00011 2 2010年09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