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专电 (记者 高少华 王涛姚 玉洁) 中国人民银行21日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指出,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央行规定,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除注册资金外,央行还要求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符合四大条件:一是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二是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三是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四是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