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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56版:世纪十年

破三难 丽水城乡统筹创新路

  在群山环绕的丽水,1.73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生活着254万勤劳质朴的人民,其中全市农业人口209万人,所占比率高达82%。

  1996年~2007年,丽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还只有6.87%,远低于同期城镇居民年均10.04%的收入增幅。

  短短两年后的2008、2009年,丽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分别达到15.5%和12.9%,增幅均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2009年增幅名列全省第一,高出全省平均水平4.8个百分点。

  喜人的数据后面,折射出的是丽水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阡陌、服务“三农”的决心与努力。

  连续6年,丽水每年市委一号文件,都是立足于农村发展、着眼于农民增收、致力于城乡统筹,通过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农村“破三难”,即解决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增收难”、“建房难”、“贷款难”问题,使农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实惠,也走出了破解农村发展难题、富有山区特色的城乡统筹路。

  今年4月,省农办对全省11个市的2009年新农村建设农民满意度进行抽样调查,丽水市农民的新农村建设满意度名列全省第一。

  破三难 丽水城乡统筹创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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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城乡统筹发展的最大制约在哪里?对此,丽水市委主要领导的认识十分清楚——“丽水和发达地区相比最大的差距在农村,潜力也在农村。丽水落后在山区、落后在分散、落后在农村,穷在山上、苦在路上、难在农民增收上。” 

  正因如此,破解农村发展难题、缩小城乡差距成为丽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创新工作。而其核心破解农民“增收难”、“建房难”、“贷款难”则成为重中之重。因为——

  “作为中国生态第一市,丽水的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与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同步,我们不能让老百姓守着青山绿水过穷日子。”。

  丽水市委、市政府,打出了一套“破三难”的漂亮组合拳。

  破解贷款难

  百万农民掀起创业高潮

  为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丽水市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积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农村金融支持和创新力度。

  目前,全市行政村信用等级评价面达100%,27.5万户信用农户共取得51.55亿元授信额度。至今年3月,丽水全市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6万户,贷款金额10.1亿多元,放贷总额占全省总量的73%。 

  

  长期以来,农村的金融始终是一条短腿,农民创新创业受到金融服务缺失的制约尤其明显,为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丽水市向创新要资金,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向机制要资金,大力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向改革要资金,稳妥开展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向创新要资金:森林变银行

  丽水被誉为“浙南林海”,森林覆盖率达到80%,如何让“叶子”变为“票子”,让森林变为银行?

  2007年以来,丽水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效地破解了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和山区农民贷款无抵押物两大难题。

  “三个创新”让农民实现了手中有活钱。

  一是创新流转平台。全市9县(市、区)均组建了“三中心一机构”的森林资源流转平台。

  二是创新贷款方式。因地制宜推出了林农小额循环贷款、林权直接抵押贷款、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担保贷款。

  三是创新配套机制。通过利率优惠、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林业保险等鼓励农民走上创业之路。

  一项改革变活了山区丰富的山林资源,实现了资源到资本的巨大跨越。经过3年的探索和实践,丽水的林权制度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

  “政府用少量的钱,帮助了最需要钱的人,办成了最需要办的事”。据统计,丽水市累计完成林权抵押贷款17683户、发放贷款7.16亿元。林农小额贷款授信额度已从2006年前的平均每户4200元提高到5万多元。农民创业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

  到今年底,丽水林农将实现户户都有森林资源资产信息卡,农民只要拿着这张卡,不到10分钟就可以从乡信用社顺利的贷到创业资金。

  向机制要资金:农村建起征信网

  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丽水通过实施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和农户授信工作,把完善资产评估、信用等级评定、授信额度评定“三联评”作为关键环节,把完善和推进联保贷款模式和“林权抵押”、“农房抵押”、“三联动”作为主要突破口,通过政府、银行、农户“三联手”形成破解农民贷款难的工作合力,目标就是建立农村信用体系的初步框架。

  向改革要资金:农房抵押贷款上路

  为解决农民贷款抵押难问题,丽水市还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农村居民住房抵押贷款的创新实践。

  2008年,丽水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要求将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作为一项惠民实事来抓,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在政策层面初步突破和解决了房产登记、流转等制度难题。

  目前,已有部分县(市)结合当地实际,着手制订农房抵押贷款的具体实施细则、试点工作正有序推进。

  有了创业资金,丽水农民有的发展起林竹加工业、农家乐,有的“走出去”创业、下山脱贫、进行危旧房改造等。目前,丽水市仅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开超市的就有10万多人,其中相当一部分人的创业资金来自贷款。在林权抵押贷款的强力助推下,2009年,丽水市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达到2116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7.1%。

  破解增收难 20万农民走出大山奔小康

  飞跃,始于2008年。这一年,丽水创造性地实施了“农民增收六大目标”责任制,2009、2010年继续深化推出了农村“6+1”工程,通过抓异地转移农民这一“牛鼻子”,使丽水农民增收速度大大加快。至今,丽水异地转移农民人数达20万人,仅2008年和2009年两年就异地转移农民51462人,其中整村搬迁654个31234人,占异地转移人数的60%。农民走出大山,跑步奔小康。

  

  在丽水,大量的低收入农户居住在500米以上的高山远山,全市3457个行政村,有将近1.5万个自然村,布局极其分散,部分村庄立地条件差,交通不便,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民生活较贫困,发展难度很大。据统计,2007年底,全市年人均纯收入在2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有15.4万户,38.99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18.6%左右。

  如何破解农民增收难,走出一条符合山区实际的增收致富奔小康之路,事关大局,任务紧迫。丽水市委、市政府果断出招。

  政府主导促增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农民个体自力更生,不能从根本上让他们脱贫。丽水市委、市政府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工作机制,在每年初召开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订“农民增收六大目标”工作管理责任状,年终由市里进行考核。

  2008年,“农民增收六大目标”创新出台。这六大目标,包括农民异地转移、农民转移就业、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增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均筹资标准等。

  2009年、2010年,结合农民增收实际和“三农”工作重点,提出了新的“农民增收六大目标”(简称6+1),内容涉及农民增收的各类具体工程性指标,以及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

  异地转移促增收

  2008年,丽水在编制《丽水市十万农民异地转移规划(2008-2012)》的基础上,提出和实施了十万农民异地转移工程,目标是全市用5年时间完成10万农民异地转移,实现“三个彻底”,即:高山远山地区的农民彻底摆脱贫困、山区库区彻底恢复生态、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彻底远离危险。

  在资金帮扶上,财政成为下山农民的坚强后盾。仅在2008、2009两年,丽水全市就投入14.6亿元,实现农民异地转移1.2万户、4.4万人。

  移得出,还要稳得住,能致富。2009年,丽水市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0.36万人,其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3.84万人,培训后转移就业3.07万人。

  培育生态产业促增收

  丽水明确九大主导产业,以加快农业特色主导产业的产业化进程,提高市场化、组织化程度。如今,丽水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已经打出了“丽水制造”的区域品牌,丽水市农产品占浙江供沪农产品的比重已达24.5%。

  来料加工和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成为富民产业。丽水着力培育农村来料加工特色区块,累计培养来料加工从业人员13.7万名。为了积极发展农家乐旅游,丽水还将今年定为农家乐旅游促销年,积极以农兴旅、以旅助农,推动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结对帮扶促增收

  针对低收入农户自身增收能力弱的实际,2007年丽水在全省率先实施了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

  通过不断完善“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深化开展“六个双百”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帮困工作。目前,全市1693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全部纳入结对帮扶范畴。

  2009年,丽水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3144元,其中超过2500元的低收入农户人口数比例达到55.2%,较2008年新增23.0%;超过4000元的低收入农户人口数比例达到22.1%,较2008年新增14.17%。

  完善保障促增收

  2008年,全市各地花大力气对农村低保开展了“提标扩面”工作,通过提高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覆盖,使更多的农村困难群众受益。

  同时,各地还对低收入农户实施了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多方面配套优惠政策。

  多措并举之下,丽水农民增收效果十分显著:2008年、2009年,丽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分别达15.59%和12.9%,名列全省前茅。 

  破解建房难 5万农民住新房

  为有效解决农民“建房难”,丽水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2009年,全市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51507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64万平方米,启动旧村改造242个,完成投资额32.5亿元,成为拉动内需的经济增长点和安居乐业的民生增长点。

  

  一直以来,由于农民建房审批手续烦琐、渠道不通畅,丽水危旧房数量逐年增多,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村危旧房总数有13.4万户。

  2009年初,丽水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大规模推开农村危旧房改造,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与整村搬迁、异地转移相结合,与中心镇、中心村培育相结合,与宅基地复垦和流转相结合,大力推进旧村改造。

  在危旧房改造中,丽水通过政策支撑、金融支持、服务支撑,强力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并通过破解“五大难题”,使农民建房不再难。

  ——完善编制,破解农民建房落地难。

  每个村都编制一个村庄建设规划,要求在规划编制中落实好县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做到与山区农民异地转移、地质灾害防治等相衔接,注重体现山区农村的山水、文化、民族和生态特色,并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等不同功能的合理分区。

  ——建房用地能调剂,破解建房用地贫富不均。

  针对农民建房用地“贫富不均”的实际,丽水市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会同国土、建设等部门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制定村民建房用地调剂办法,力争到2010年全市所有规划保留村要制定建房用地调剂办法。

  ——异地转移、户口迁移和土地置换,破解跨村建房难。

  除以异地转移安置小区(点)和农居点等集中居住推进农民跨村建房外,对非整村搬迁的农村低保家庭异地转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允许非保留村农民采取户口迁移的方式跨村建房,允许村民委员会探索采取土地置换、有偿调剂等方式,将富余宅基地调剂给其他村的农民建房。

  ——一户一宅,破解建新拆旧难。

  丽水市对农村危旧房改造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在新房报批时注销旧房“两证”,规范农民建房行为。

  ——加强农民分户管理,破解农民合理分户难。

  从2009年4月1日开始,全市统一实行新的农村居民分户办法,有效破解了农民合理分户难。

  好政策受到农户的拥护,各地农民踊跃加入建房队伍。

  据统计,2009年丽水市已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51507户;其中低保标准120%以下困难户危旧房改造15700户。启动旧村改造242个。累计发放集体土地使用权证420599户、房屋所有权证58387户;完成投资额32.5亿元。农村危旧房改造取得了明显成效。

  合力推动社会进步


浙江日报 世纪十年 f0056 破三难 丽水城乡统筹创新路 2010-06-25 nw.D1000FFN_20100625_2-f0056 2 2010年06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