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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投资

杭州重金扶持入驻的总部企业

  通讯员 陈建民 

  

  为鼓励境外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集团在杭州设立总部,杭州市政府在原有的《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基础上,近期又出台了相关的补充意见,加大了对总部企业的扶持力度。这对总部企业尤其是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是个利好消息。

  根据新的扶持政策,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注册资本在1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500万元;注册资本在1亿元(含)以上不足10亿元的,补助200万元;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以上不足1亿元的,可补助100万元。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经地税部门批准,3年内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同时,优先保障总部企业用地需求,国土资源部门在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中优先安排总部企业用地出让计划。总部企业的用地、用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

  新政策对总部企业也有“利好”消息,总部企业增资2亿元(含)以上的,按照企业年地方财政贡献环比增长额的40%给予一次性奖励;增资1亿元(含)以上2亿元以下的,按照企业年地方财政贡献环比增长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


浙江日报 投资 00019 杭州重金扶持入驻的总部企业 2010-03-17 nw.D1000FFN_20100317_12-00019 2 2010年03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