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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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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声明

  袁宝英遗失编号05033132中级会计证书,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仙居县亚太实业有限公司遗失浙江省出口货物销售统一发票一份,发票号码为00259686,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杭州晶博进出口有限公司遗失海运提单MSSTS01L018555,目的港桑托斯,现声明此提单遗失并作废。

  遗失声明

  浙江弘达建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何国晓遗失B证:浙建安B(2009)1600174,声明作废。

  经本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投资总额从3000万美元减至2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从1500万美元减至1200万美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杭州东亮电磁线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日期:2010年3月17日

  诚征拍卖中介

  东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子公司,我公司在杭州、上海、深圳三地设有办事处,专业处置三地的不良资产,目前尚有不良债权40余亿元,为创造共赢,特诚征拍卖中介机构、合作伙伴。

  资产信息详见以下网站链接:http://sales.coamc.com.cn/Announce.aspx?AnnounceID=2375。

  一、拍卖中介机构要求

  1.依法成立,具备提供专业中介服务资质,按规定参加年检。

  2.拥有一定数量规模、业务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

  3.在其业务领域经验丰富、业绩显著。

  二、提供相关材料

  1.公司简介及行业服务优势。

  2.公司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资质证明。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时间要求

  如有合作意愿,请于2010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以下地址:

  1.杭州地区: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521房间刘先生收,邮编:310006,联系电话:(0571)87163157。

  2.上海地区:上海市茂名南路205号瑞金大厦2508室吴先生收,邮编:200020,联系电话:(021)54659898-606。

  3.深圳地区: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16号南方证券大厦A B座18楼谢女士收,邮编:518001,联系电话:(0755)82215567。

  东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7日

  安徽省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受池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我公司将于2010年3月31日下午4时,在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秋浦东路75号教体局北侧),公开拍卖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3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公开展示时间为2010年3月24日至3月27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20日至2010年3月29日,到池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或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20日至2010年3月29日,到池州市国土资源局或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9日下午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0年3月29日下午5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现状净地;起叫(始)价为8400万元(总价);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次。竞得人须在该地块引进全球500强企业并建设大型超市。

  其他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电话:(0556)5527733

  13955674666

  九、本次拍卖会工商监督电话:

  (0566)2031615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      起叫(始)价

    名称                         (m2)       用途                             (年)       (万元)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原新亚家具城地块  清风路与九华山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56060        商服、     不超过     不超过     不小于     商服40      4200         8400

                                         住宅      2.0       30%      30%      住宅70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2010-03-17 nw.D1000FFN_20100317_10-00011 2 2010年03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