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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需达到2亿元或2亿元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4日至2010年1月25日,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15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将在2010年1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1月26日10时在安吉县招投标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3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报名单位不得少于2家,少于2家,取消公开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0年1月26日至2010年2月8日15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10年2月5日15时。
六、该地块开发比列为商业及其他商服需占77%左右,住宅23%左右。
七、付款方式及时间:第一期从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50%,第二期从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到成交地价款的70%,第三期从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支付到成交地价款的90%,第四期从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全部地价款。
八、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电话:
国土局 (0572)5021600
招投标中心(0572)5129118
联 系 人:
国土局 徐先生 周先生
招投标中心 魏小姐 宋小姐
开户单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 安吉县工商银行
账 号:1205290009000097014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0]1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安吉县递铺镇2008-16地块(上郎中心区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月4日
土地位置 出让 土地 出让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付款时间 规划要求 其他
面积 (㎡) 用途 (年) 保证金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玉华路东侧,胜利路南侧,昌硕东路北侧,人民路西侧 91688 商业、 商业、商服40年 8000万元 4.54亿元 成交日起一年内付清地价款 3.0 43% 15% 其他按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其他商服、 住宅70年
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