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0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1月27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