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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告字〔2009〕17号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1~5号地块作为一个整体出让,6~7号地块作为一个整体出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24日至2009年12月15日到平湖市招投标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09年11月18日至2009年12月7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及主要规划建设指标
平湖市位于浙江省东北部,东邻上海市,南濒杭州湾,杭浦、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连接线、乍嘉苏等三条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处于上海、杭州、苏州、宁波四城市交通中心结点,1小时交通圈内,交通极为便利。平湖以建设上海南翼开放型经济强市、杭州湾畔现代化港口新市、江南水乡文化旅游名市为目标,境内有国家AAAA级景区——东湖景区,拥有“中国出口服装制造名城”、“中国西瓜之乡”、“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称号,入围首届“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县市”。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指标要求如下:
2.报名时间:2009年12月8日至2009年12月15日16时30分,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16时30分。
3.报价时间:2009年12月8日至2009年12月17日14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09年12月17日14时30分。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平湖市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128778 85261151
联系人:褚先生 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1204080009064030739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11月18日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出让地块规划建设指标 出让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1 平湖市东湖大道南侧、
东方路北侧、
文涛路西侧 21167.0 商业、
住宅 ≤1.5 ≤30% ≤60米 ≥3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10000 38154
2 18984.0
3 41234.0
4 35475.0
5 42115.0
6 平湖市祥中路南侧、
东方路西侧 15133.2 商业、
住宅 ≤2.0 ≤30% ≤80米 ≥3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5000 13575
7 45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