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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本省要闻

卫生部教育部——

接种甲流疫苗严禁搭车收费

  据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记者 周婷玉 吴晶) 卫生部和教育部5日发布紧急通知强调,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由,向学生推销季节性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等其他Ⅱ类疫苗或搭车收费,严禁收取疫苗企业回扣。

  两部门指出,近日,有网民反映部分地区在为学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过程中存在收费现象,经卫生部核查,网上反映的信息均为不实报道,目前尚未发现学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被收费的现象。

  为切实加强对全国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的管理,防止接种工作中违规行为的发生,卫生部和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再次强调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甲型H1N1流感疫苗“知情、自愿、免费接种”的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强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其他Ⅱ类疫苗接种工作的管理,坚持“知情同意,自愿接种”的原则,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由,向学生推销季节性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等其他Ⅱ类疫苗或搭车收费。


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接种甲流疫苗严禁搭车收费 2009-11-06 浙江日报000022009-11-0600033 2 2009年11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