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系统打造持续创新的
活力发展模式
2009年10月20日│星期二
8
光阴一甲子,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成就了举国瞩目的“浙江发展样本”;春秋十二载,诠释着税企之间唇齿相依、休戚与共的和谐之道。
自1997年机构进一步分设以来,浙江国税在深化体制改革的风云涌动中应运而生,在浙江经济社会小步快跑、大步跨越发展的沧桑雄阔中彰显职能,既为国家征税,又为地方聚财;既为社会事业输送丰沛血液,又为经济发展注入不竭动力;既为政府公共产品供给提供资源,又发挥政策综合效应
引导提升民生福祗。
更为引人注目的是,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的浙江国税纳税服务工作以2001年推行全程服务制度为发端,以创新推动变革,以发展践行责任,从微笑礼待的职业道德范畴到履行基本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多年践行,成绩斐然,促进了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密切了税收征纳关系,推动了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政风行风建设,成为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改革探索者、发展先行者,形成了具有样本价值的浙江经验。
创造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之浙江经验
浙江国税
一个创新不断为国聚财的坚定保障者;
一个税收·发展·民生的良性互动者;
一个纳税服务领跑全国的改革探索者;
一个充分发挥税收职能的规范执法者;
一支创业创新永葆生机的队伍缔造者……
浙江国税的卓越业绩正是我省60年不断迈向科学发展辉煌历程的精彩写照。
服务纳税人 服务经济社会
第一章 为经济社会发展撑起一片蓝天
浙江大地沧海桑田的巨变中,国家税收成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风向标”。国税人践行公平、公正、公开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于纳税人,服务于社会的税收工作核心价值观念,找准依法治税与促进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积极投身并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撑起一片蓝天。
聚“真金白银”,财力支撑作保障
税收,国之血脉;税收足,民旺邦安。国家税收是经济社会滚滚向前的坚实物质基础和可靠后盾。对正处发展关键时期、大力推进创业创新的浙江来说,稳定有力的财政保障是各项改革进程能否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十二年发展风雨征程,全省国税收入划出一道跨越式增长的轨迹:1998年全省国税收入突破300亿元,2000年突破400亿元,2001~2008年逐年跨上新台阶,分别达到558.59亿元、688.17亿元、827.15亿元、961.8亿元、1125.36亿元、1455.62亿元、1825.40亿元和2053.62亿元。1997年~2007年全省累计组织国税收入突破1万亿元,达10941.26亿元,年均增长21.13%;2008年浙江国税总收入完成2933.34亿元,增长16.16%,提前两年完成了“十一五”时期的组织收入目标,切实保障了各级政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财政能力。
经济学家说,税收数据就像多棱镜,折射着一个地区的经济表现。从刀耕火种到现代农业,从家庭作坊到新型工业,从提篮小卖到出口创汇,从块状经济到产业集群,国税收入见证了经济质态持续向好、税源经济如潮涌动的浙江腾飞。2008年全省国税收入比1997年增长7.23倍,增加1804.21亿元,国税收入占经济总量比重稳步上升,至2008年全省国税总收入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13.65%的较高水平;各市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国税收入上百亿元的地市已达7个,上1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34个。一路攀升与成倍突破的每一个数字都凝聚着丰硕的税收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收获并提供沉甸甸的“真金白银”。
作“内在稳定器”,政策扶持调结构
只有准确把握经济和税收的关系和发展规律,才能真正实现税收促进发展、发展贡献税收的良性循环。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税制改革加速推进及宏观调控政策密集调整的时代背景下,国税系统通过强化税收政策的调控奖限功能、导向功能,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拓宽就业渠道等方面发挥重要职能作用,特别是经济“寒流”来袭之际发挥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和谐中的“杠杆”作用,伸出“有形之手”,加大帮扶力度,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到服务社会和改善民生上来。
数字总是用最简洁的方式表达最丰富的内涵。1998~2008年全省累计办理出口退税4831.84亿元,年均增长31.06%;办理先征后退和各种减免税等1214.94亿元,其中2008年办理出口退税934.60亿元,办理先征后退和减免税214.18亿元。
——落实税收优惠,引导产业结构优化。近2年来,我省共认定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617户,享受税收优惠近18亿元;办理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额37.5亿元;我省企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0.48亿元,促进了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科技产业创新发展能力的提升。同时,落实推进现代产业集群壮大发展的税收优惠,推动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仅2008年落实促进节能减排的各项税收优惠减计收入、抵免税额约1.8亿元,我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达1.92亿元。
——实施结构性减税,增强经济主体活力。发挥增值税转型改革对扩大居民和企业可支配收入、拉动消费投资需求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换,促进我省基础产业、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投资的增长,直接推动我省中小企业的产品升级换代。至2009年8月,全省企业申报可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累计总额达71.97亿元,实际抵扣44.99亿元。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和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提高政策,已累计为全省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减少增值税负担7.36亿元,为我省电力、钢铁、有色金属行业减轻税收负担7.5亿元。
——全程帮扶解困,提高政策落实效率。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通过举办培训班、税企座谈会、税收管理员送政策下企业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实行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资格认定“一次性”审批;适当简化研究开发费立项程序,形成国地税与财政、金融、科技、民政等部门间的工作合力;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下放以及出口收汇核销单无纸化试点工作,加快审核审批进度,切实将各项税收新政送到企业“手”中,及时将税收新政带来的实惠兑现到企业“袋”中,努力将国税机关优质服务温暖到企业“心”中。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累计举办各类政策宣讲会、培训班1568场,参加人数达295288人次,共派出干部59186人次,深入76478户企业开展上门服务。
创新嬗变,超越自我的原动力
改革,这个时代的最强音;创新,国税事业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顺应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把改革创新作为国税事业发展进步的助推器,激发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不断赋予着国税工作新的生机和活力。
自2006年以来,浙江省国税系统一直将税收管理创新作为破解发展难题的“利剑”、促进堵漏增收的“法宝”,敢于打破成规,勇于创新实践。目前,管理创新活动内容涵盖征收管理、税务稽查、涉税服务、信息化建设、内部行政管理及干部队伍建设等领域,形成了管理创新实践—总结—推广—评估—完善的完整链条,成为交流推广管理经验的有效途径、提升征管效率促增收的重要抓手和推动国税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通过管理创新直接促进国税收入增收超过160亿元,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执法正确率为99.99%,纳税人对我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平均满意率达到98%。
如今,浙江国税人改革创新的信心和决心更加坚定,步伐更加稳健,创新理念已贯穿于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业务建设和机制建设等国税工作各个方面,涌现出一大批卓有成效的税收管理创新经验和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管理创新项目。据统计,管理创新活动开展4年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共入库管理创新项目389个,其中优秀项目142个;全省推广创新项目28个,项目推广效益充分显现。其中,自2007年推广的行业建模创新项目在强化税源管理、降低涉税风险、实现税负公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9年9月底全省累计建成311个产品(行业)模型,纳入模型监控企业达117514户,其中占全省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的65%。
队伍建设,永葆生机的推动力
队伍建设是维系事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支点。坚持“尊重人、依靠人、发展人、为了人”的人本理念,将干部队伍视为国税事业发展的根本,2006年初,“十一五”浙江国税发展与改革基本思路的队伍建设目标提出,全省国税系统开展实施以国税党建、国税人才、国税文化、平安国税为主要内容的“四项工程”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国税干部队伍,为浙江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推进“国税党建”工程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进“国税人才”工程建设,大力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统筹抓好高层次人才和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能够从事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反避税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推进“国税文化”工程建设,围绕“依法科学创新,致力聚财为国;团结清廉文明,构建和谐国税”的文化建设目标,大力践行浙江国税核心价值理念,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推进“平安国税”工程建设,按照“廉政建设不违纪、税收执法不渎职、工作生活无事故”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廉政教育,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力争使每一名干部不出事、不掉队。
且看潮起钱塘,全员、全程、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工作格局基本建立,以职能性服务为根本、权益性服务为重点、程序性服务为基础的纳税服务机制初步形成,一整套适合浙江经济发展模式的纳税服务体系正逐步得到完善确立。使征税成为人性化的公共服务,使纳税成为现代社会的文明生活方式,浙江国税人把握历史机遇,大踏步领跑,为浙江经济社会全面实现科学发展前行不息、奋斗不止。
隆重表彰管理创新先进集体和个人
巾帼文明号创业绩、树形象
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办税服务
深入调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章 优化纳税服务彰显人本和谐
进一步完善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和社会管理体制,逐步实现从“经济人政府”到“服务型政府”和“法治型政府”转变,是我国政府改革的长期目标。纳税服务工作在浙江,传递着改革的先声,承载着人本和谐的荣光。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前“一员进户、各税统管”的“税务专管员”模式到“以纳税申报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新模式运行,数年间,浙江国税人以为纳税人创造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纳税人满意度为标准,真正把国税机关建成“纳税人之家”,为浙江国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根基。
信息化:让纳税变得“简单”
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超时空、零距离的服务唾手可得。
我省通过建立省级高效、快捷、安全的申报纳税平台,积极推行以网上申报为主体的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推进财税库银联网,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申报纳税,保证了网上申报的安全性和便捷性。截至2008年底,应用浙江国税网上安全申报平台的企业纳税人达41.72万户,占企业总户数的99.17%;网上申报已覆盖国税系统所有税种,全省纳税人基本取消现金缴款方式。
2006年起全省各地陆续建立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面整合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等服务功能,简化语音流程,完善接听服务,截至2008年底受理电话168万个,发送短信1078万条。同时,发挥门户网站快捷有效、覆盖面广的平台优势,增强网站公开公告、宣传报道和互动服务功能。通过发送税收宣传短信、设置税收宣传彩铃等形式开展涉税事项温馨提醒、重要事项通知和发票真伪查询服务等。
品牌化:让服务变得“专业”
2001年起,浙江国税系统以办税服务厅“全程服务”制度为核心,持续推进纳税服务品牌建设。按照“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原则,将所有涉税事项的受理、办理统一集中到全程服务台,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资料齐全的,予以“一次性”办结;能够当场办结的,予以当场办结;不能够当场办结的,实行全程服务并限时办结,纳税人围着流程转的现象被彻底改变。目前,纳入全程服务项目的涉税事项共分为税务登记、认定管理、退税审批、税收优惠管理等19大类236小项,全程服务已扩展到整个税收征管过程,形成了为纳税人的税前、税中、税后的全方位服务。8年来,“全程服务”共受理涉税事项3459万件,其中即办事项2974万件,纳税人平均满意率达到95%以上,成为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标志性品牌。
以全程服务制度为发端,浙江国税系统对跨区域、跨部门办税方式进行不懈探索,打破主管税务机关区域和税收管辖权的限制,实现涉税事项的“同城通办”,纳税人可根据办税地点远近等情况自由选择办税服务机关。全省国税系统所有办税服务厅推行“一窗统办”全功能窗口办税模式,86家办税服务厅实施智能排队叫号系统,配套提供导税、预约、延时等服务,充分体现“自助式取号、全程式服务、一站式办理”的办税服务特色,有效解决办理多项业务多次重复排队问题。同时推行自助报税服务,由纳税人自行插卡、自行操作、自行报税,做到随到随报、随报随走。多个纳税服务项目各有针对、互为补充、有效协调,逐步构成了专业化的服务品牌集群。
协同化:让运转变得“高效”
利用部门合作的乘数效应促进纳税服务社会化,是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全员、全程、全方位纳税服务体系的必然选择,也是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资源将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的必然选择。当前,我省国税系统与多个部门建立起较为完善规范的协作网络与协同机制,呈现从国地税合作到多部门合作再到社会化协作的新特点。
2006年以来,全省国地税系统按照“一地一窗一证一码零收费”的办理模式,联合开展新办登记、变更登记、税务登记换验证、补办税务登记证等业务;联合开发“浙江税务征管信息共享应用系统”,全省165万户纳税人全部实现国地税联合办证;联合开展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全省共评定A级纳税信用企业7631户。推行税款征收“多税通缴”、基础信息“数据通用”、个体税收“定额通核”、纳税申报“一户通催”、税务检查“各税通查”、税收宣传“税法通宣”的“六通”联合办税机制,探索建立包括更多涉税业务的联合办理制度和国地税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国地税社会化协税护税平台、国地税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的深度机制。
此外,进一步密切与工商、民政、公安、媒体、乡镇街道、行业协会等部门的合作,壮大协税护税组织,探索“政府支持、税务主管、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纳税服务社会化新途径,探索搭建“社会化办税服务平台”。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农民办税方便卡”,依托现有乡镇代征点等农村服务网点,开发应用“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系统”,利用INTERNET在税务机关、农村税收服务网点和农村纳税人之间搭建起较为健全的税收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农民办税不进城”。
本版撰稿:张红阳 曹杭丽
见证浙江发展 展示新中国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