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不忌讳“遗”个“嘱”
本报记者 陈洪标 通讯员 钱晓俊
上周,关于季羡林、侯耀文先生事后的遗产纠纷,让不少人意识到遗嘱的重要性。
事实上,曾经一直是富人名流才需要面对的遗嘱问题,已经离我们普通百姓的生活越来越近。随着个人财富的增加,普通人的身后事同样也面临各种问题和烦恼。
通过采访,记者发现,如今办理遗嘱的人数在不断增加,人们对遗嘱的认识也在发生变化。
公证遗嘱:喜洋洋
“现在来办遗嘱的人都是喜洋洋的!”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徐建民律师说。这可是与我们想象中的大不一样。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办遗嘱是个很忌讳的行为,因为这通常和“疾病”、“年迈”、“灾难”以及“死亡”这类词语联系在一起。大多数人觉得在自己或家人身体健康的时候,谈论办遗嘱的事情是非常不吉利的,不但违背传统的伦理道德,而且由于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问题,还会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徐律师说,但是目前种种迹象显示,人们不再“谈遗嘱色变”。有产者会认真慎重地处理自己的身后事以及财产分配问题,甚至去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手续。
据介绍,来事务所找律师办遗嘱的人,主要在50岁上下最多,子女也长大了,很多都已经结婚成家,这是人一生中财富最多的时候,这些人身份上主要是以个体户为主,很多都有了自己的公司,他们拥有各种类型的财产,不像事业单位或者普通工作者,主要以房产为主。
徐律师告诉记者,“现代人不忌讳办遗嘱了,相反他们以办遗嘱为荣,因为从另一方面恰恰证明了他们所拥有的财产、以及自由支配的权利,当然是很有成就感的。”
年轻人安排身后事
“我干公证这行已经很多年了,记得在2000年以前,几乎没有年轻人来办遗嘱公证,但是近几年,来我们公证处为自己办遗嘱公证的年轻人渐渐多了起来,而且这些年轻人大多身体健康,有时候,我们一天可以办理好几起这样的公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主任葛建强说。
“2007年,公证处办理了698件关于遗嘱的公证,去年是841件,今年肯定超过这个数,现在已经达到了581件。”尽管年轻人办遗嘱公证的比例在总体数量上还很少,但人数已经一年比一年多,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呈上升趋势。
“凡是年龄在45岁以下,甚至60岁以下都可以算作是年轻人。因为,在以前办遗嘱的人中大部分都是七老八十的垂暮之人或者重病在身之人,针对以前办遗嘱的老年人来说,他们都算是年轻人。但这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谈论的年轻人有所区别。”公证员王平重新定义了年轻人的概念。
通常情况下,来办遗嘱公证的“年轻人”一般都集中在40岁到50岁这个年龄段,也就是正处于壮年,不但身体健康,而且多数属于成功人士,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白领和金领。公证员告诉记者,这些人一般有着令人羡慕的工作以及高收入,个人资产颇丰,最重要的是,这部分人的观念都开放,他们认为,趁年轻办遗嘱公证是一件好事情,没有什么不吉利的,反而是处理问题最好的方法,将来也可以避免很多纠纷。
年轻人办理遗嘱和老年人毕竟还有很大的不同,遗嘱内容的多变性以及遗嘱长达20到30年的生效期,是年轻人遗嘱公证的两大特点。
为生活变动“防一手”
公证处相关人员分析,生活中存在的变数,多是这些年轻人愿意办遗嘱公证的首要原因。现代人的生活更易于产生波动,这些变数不但包括了其从事工作的危险性,如事业上可能面对的高风险投资、长时间疲劳工作等等,而且还存在于他们的家庭和婚姻生活中。
对于不少人来说,事业上的成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家庭生活的不稳定性,如其家庭成员间的相互纠纷、离婚后前夫或前妻小孩今后的抚养问题、再婚时对象的忠诚度等等。对于这部分人而言,一旦这些变数发展成为纠纷,闹上法庭,涉及到的财产可能是上百万甚至是上千万,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在采访中,碰到了36岁的季一浩,他已经有3年立遗嘱的经验,为的就是在自己万一发生意外后,企业不至于混乱崩溃。
这位老板说,由于商务繁忙,经常需要坐飞机。每次坐飞机前,他都会将事先写好的遗嘱装入专用信封,交给一个跟随自己10年而且经过多次考验忠心老实的下属保管,要求他只有在老板发生意外之后才能打开信封,并按照信封的指示行事。值得注意的是,这位老板每上飞机前的遗嘱中并不涉及自己遗产的分割等事项,完全是从企业的角度考虑。
他告诉记者,在企业没有做大之前,从没有考虑过类似的问题。随着企业摊子越来越大、资产增加以及对各种经济关系负责,他认为在保证企业正常运作的同时,为了企业的传承,考虑身后事应该是私企老板未雨绸缪的事。
因此,越来越多的成功人士对遗嘱的重视程度变得越来越高。葛建强说:“一般这些人来这里办公证都会要求在单独的小房间里进行,很多人光是财产鉴定书已经是厚厚一叠,甚至还有人是穿着红色衣服来办公证的,不管是在程序上还是形式上,他们的态度都非常谨慎。”
独生子女家庭也需要
有人认为立遗嘱只对多子女的家庭需要,独生子女家庭关系简单,并不存在遗产的继承问题,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办理遗嘱。
“这种想法经不起实践检验,”葛建强主任这样回答。“有的父母想想反正就一个女儿,今后所有的东西还不是都留给女儿。但是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的话,按照继承遗产的程序,当他们的女儿继承了他们留下的财产后,结果却不只是女儿一个人所有的,而是和女婿一起共有的。而立遗嘱,可以特别说明把财产归女儿一人所有。”
公证处曾经接待过一位20岁出头就来办遗嘱公证的小女孩钱蔚青(化名),她是杭州市办理遗嘱公证的人中年龄最小的一位。工作人员说,钱蔚青是在父母陪同下前来办遗嘱公证的,她显得很腼腆,但来办理遗嘱公证却是她自己决定的,并且说服了父母。由于钱蔚青很早就出来工作,父母便为她在外地买了一套大房子。现在她有了男朋友,两人感情很好,已经打算结婚。她觉得父母生养自己非常不容易,所以在两人结婚前,她希望通过公证立下遗嘱,万一有什么不测,房产依然交还到父母手里。对于她的这个决定,她的男友不但没有任何疑义,而且还十分支持。
立了遗嘱,没公证和经过公证也不一样。公证,首先对遗嘱人的自愿性质和神志清醒这最关键的两个法律要件进行了审查并得到了确认,而且还把财产梳理了一遍,如果是实物,还会有个确认过程。公证员开玩笑说,如果季羡林、侯耀文两位先生事先立了遗嘱,并通过了公证,就不会出现现在这么多纠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