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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盐土告字(2009)10号
经海盐县人民政府批准,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09-3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地块位于武原镇百尺路东、海丰路南,东至团结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百尺路,北至海丰路;
2.地块现状:自然平整;
3.地块净建设用地面积49704平方米;
4.规划用途: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5.地块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6.规划用地指标:容积率1.5~2.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0%,其中商业占地不得超出总用地面积的10%。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部门出具的盐城规条武字(2009)011号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申请参加。该宗地块只可单独申请(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2.挂牌文件领取时间:2009年7月31日至2009年8月19日16时30分(工作日)。地点: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3.挂牌报名时间: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19日15时止(工作日)。地点: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报名时请携带竞买申请书、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房地产资质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及地块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
4.挂牌时间自2009年8月13日8时30分起至2009年8月24日16时整止(工作日)。
5.本次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35万元/亩,竞买人报价必须高于起始价且每次加价幅度均不得低于5万元/亩(或其整倍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且不设底价。
挂牌地点在海盐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6.竞得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冲出让金,出让金交付期限详见须知及出让合同;未竞得的,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天内(工作日)退还保证金(不计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收款单位:海盐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开户银行:1.中国建设银行海盐县支行,账号:33001637135050003161;2.中国银行海盐县支行,账号:860023905608094001。)
三、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联系地址: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武原镇枣园西路178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3)86116896
86116897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2009年7月24日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