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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永康成立房产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9年8月12日16时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24日至2009年8月12日15时止,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24日至2009年8月12日15时止,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12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在2009年8月12日16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2009年8月13日9时在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9楼)举行。若申请人不足三人的,则转为挂牌方式,申请截止时间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二日。挂牌时间为2009年8月13日至2009年8月26日15时止,报价地点: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挂牌地点: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和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次出让活动由永康市公证处公证。
七、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其他规划设计要求请详细阅读规划设计条件,相关资料备索。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永康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垂询。
八、投标保证金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交纳。报名者需交资料服务费500元。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
联系电话:(0579)87177648 8717762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永土让告字(2009)13号
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溪心区块西一片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用地面积:128680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3475平方米,由开发商按规划实施,对外开放,无偿移交政府职能部门管理。)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溪心区块 125205 商住 ≤1.81 30% ≤23.8% 商业40
住宅70 3000 31928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7月24日
(各组团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