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画地为牢”的社保关系迁移时常受多方限制,地区人口流动性增大和迁徙生活常态性也给社保关系流转提出了新问题。中央已明确提出提高统筹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的新要求。
其实,这等全国性的“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续办法”,本应“删繁就简”而早该出台了。
何为“就简”?依笔者愚见,也即“两必须一并轨”。
所谓“两必须”,第一,“必须人人享受社保”。有中国社科院专家对媒体说,全国今年的财政收入预计也将超过6万亿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中国如今已经有能力解决老百姓低层次社保问题了。
对于城市无业市民与那些无力参保的农民,政府财政应该掏腰包为其办社保;与此同时,包括农民工在内,包括个体户在内,所有在工商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按国家的劳动法规参保,对此,没有商量的余地。如果面对国家的劳动法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这个“社保转续办法”绕来绕去,只能是“越绕越繁”。
第二,“所有参保资金都必须进入个人银行卡”。就像工资有多有少一样,不论何种形式的参保,不论参保的金额多少,一律打到参保者个人银行卡上,且非到规定可以享受的时间,这个款项“取不出”。这其间,至于单位投保的那一部分,不允许任何地方政府截留──如果连这个简单的问题都来个“绕来绕去”,同样会“越绕越繁”。
所谓“一并轨”,就是对现有参保形式的多轨道,逐步并轨,列出“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