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富阳市委报道组 夏叶锋 记者 戴睿云) 从8月26日开始,富阳市各乡镇、街道的离任村干部,将陆续领到数额不等的补助金。今年起,富阳市建立健全离任村干部定期补助政策和现任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每年从市财政拿出1100万元,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2100多名离任村干部,以及1000多名现任行政村主要干部实行生活补助。
67岁的钱宗献,是富阳高桥镇坑西村村民,当了20年村干部,仅村党支部书记就干了14年。1998年离岗后,除了种地,没有其他收入来源。26日下午,他从镇党委副书记陆国民手中接过1200元的半年生活补助金后,觉得很欣慰。
去年初,富阳市委主要领导在高桥镇洪庄村蹲点调研,一位离任的村妇女主任谈到,自己为村里工作了30年,现在生活比较艰苦,希望得到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这位老妇女主任的心愿,引起了富阳市委、市政府的重视。
调查发现,除了离任村干部碰到的问题外,该市现任村干部报酬标准低、难落实的现象也一定程度存在。特别是一些集体经济薄弱村,村干部不仅没有报酬,反而要“倒贴”一些费用。这样的状况,为村集体事业的发展和村干部的管理带来许多弊端。
该市决定从2008年1月起,由市财政对该市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实行定期补助,对现任村主要干部发放工作报酬,并明确了补助范围、定补标准、资金筹措及发放程序。
离任村干部定期补助制的实施,大大激发了离任村干部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激励着他们继续为新农村建设发挥余热。据富阳市委组织部介绍,目前,该市有150多名离任村干部主动担当起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矛盾纠纷调处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