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 求真求新求精
浙江省统计改革发展谱新篇
近年来,在浙江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统计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浙江省委作出的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加快建设“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和全面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两手抓”,立足求真、坚持求新、致力求精,统计改革不断深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统计基础不断巩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统计事业蓬勃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注重统计创新,着力构建新的统计工作理念和方法
全省统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统计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围绕省委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谋划统计改革发展新思路、新举措,先后提出了“围绕一个中心,实现二个转变,健全三大体系,增强四个意识”的工作思路(一个中心:以数据质量为中心;二个转变:工作重点以经济统计为主向经济统计、社会统计并重转变,服务范围逐步实现以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统计服务为主向为全社会提供统计服务转变;三大体系:调查组织体系,评价监测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四个意识:责任意识、改革意识、法制意识和素质意识)。提出了“勤于思考,善于分析,勇于改革,敢于创新,甘于寂寞,乐于奉献”的浙江统计精神和“在服务浙江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改革创新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提出了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做好和谐统计的五项任务(统计文化要培育和谐理念,统计工作要围绕和谐推进,统计改革要谋求和谐发展,统计产品要反映和谐成果,统计队伍要营造和谐环境)。提出了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致力于创新统计,致力于科学统计,致力于管理统计,致力于和谐统计。全省各级统计部门按照新的统计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共同努力,不断开创浙江统计事业新局面。
以深化统计改革为动力,注重统计服务,着力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
围绕“八八战略”、“平安浙江”等重大战略部署,建立健全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和完善调查工作。为全面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建立了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科学监测和评价全省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建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和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等统计监测评价体系。为适应加快建设文化大省要求,建立了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开展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积极做好地方、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中的实绩分析工作。
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完善统计指标,改进统计方法。研究制定了全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积极推进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改革,形成了较完善的服务业调查网络体系,更加全面、及时地反映全省服务业发展状况。积极开展GDP增长代价分析,研究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三废排放增加等方面的代价,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咨询意见。加强投资统计监测分析,推进限额以上投资项目网上直报,全面、准确地反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其变化。建立科技进步监测制度,开展科技活动调查,提供反映全省各市科技进步状况的统计监测报告。
围绕可持续发展,开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节能降耗统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试点工作,比较全面地取得了全省环境污染和治理状况的统计资料,为开展绿色GDP核算打下了基础。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充实能源统计力量,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定期公告和通报全省11个市的单位GDP能耗、电耗制度,及时监测反映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统计制度,开展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状况评价工作。
围绕关注民生,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社情民意调查机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形成比较健全的全省调查组织机构网络,架起了政府与老百姓沟通的桥梁,及时反映了民声,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及时分析中央宏观调控的政策效应,及时评价省委、省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效果,及时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果。通过报送统计信息、提交统计报告、为领导的重要活动提供统计数据和参与重大课题研究等方式,不断拓宽统计服务领域,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各级统计部门认真做好党代会和人大、政协“两会”服务工作。
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注重统计能力,着力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地区GDP核算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全省与各市汇总的GDP总量基本衔接,增长速度基本匹配,客观地反映了我省经济发展总体水平。
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有序开展。全省高质量地完成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被国家评为先进单位。圆满完成了浙江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部署早、考虑细、工作实、思路新”的经验在全国推广介绍。善始善终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目前农普数据已上报国家,农普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已经启动。全国农普专项试点、农业用地试点和省级综合试点、普查数据质量抽查等都得到了国务院农普办的高度评价。
统计法制建设明显加强。全省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实施《统计法》。全省统计系统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四五”时期统计普法教育人数达49.37万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7000多人。大力加强统计执法、统计稽查工作,近五年,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7000多起。建立健全全省统计工作巡查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统计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全省统计系统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化工程建设,全省乡镇统计计算机联网率已超过90%,全面形成了省、市、县、乡镇四级统计信息网络。统计报表联网直报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在规模以上工业、房地产企业开展联网直报的基础上,开发统计直报和数据处理平台在全省统计系统稳步推广。全省统计系统办公自动化已成功实施,大大提高了各级统计部门办公工作效率。全省统计信息网络安全措施进一步健全,网络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统计基础进一步强化。在全国率先开展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全省大多数县级统计机构恢复单独设置,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中介机构,建立了全国第一家统计事务所。目前全省统计中介机构已经发展到30余家,已成为我省统计工作的一支重要新生力量。
调查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根据国家统计局部署,完成了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和支持市县国家直属调查队改革任务,成立省地方统计调查局,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关系,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
以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注重队伍建设,着力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各地扎实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党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重品行、讲操守、增本领、提效率、转作风”专题教育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素质,增强了统计人的责任感、自觉性。
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抓班子建设,促进班子团结和谐,确保班子议大事、干大事。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举办市县统计局长培训班和各类业务培训班,以及开展竞争上岗,促进统计干部肯干事、能干事。通过抓教育培训,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专业资格考试考评工作。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高级统计师考评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
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认真部署全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有效开展,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环境。
统计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先后组织了全省统计系统文艺汇演、乒乓球比赛等文体活动,展示广大统计人员的风采。在全系统倡导和弘扬新时期统计人精神。
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全省统计系统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往开来,勇于开拓,致力于创新统计、科学统计、管理统计、和谐统计,努力开创全省统计工作新局面,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作出统计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