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最根本的是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落实到体系建设的各方面,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推动惩防体系构建。”这是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巴音朝鲁接受采访时说的。
巴音朝鲁指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坚持把体系构建工作放到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研究,放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去把握,切实做到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着眼于教育保护干部,拓展源头治理工作领域,从使人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出发,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加强纠风治乱工作,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眼于尊重和发扬群众的首创精神,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作用。刚出台的《宁波市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加强公共服务伦理规范建设,加快打造服务型政府,建立健全民主听证、民主评议、村务公决等基层民主制度,有效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巴音朝鲁认为,惩防体系构建工作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借鉴,只有不断探索,大胆实践,彰显特色,才能有所建树、有所发展,所以要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理念和开放发展理念。构建体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必须以发展的眼光和开放的观念来推进,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拓展体系构建的工作领域、工作内涵和工作路径。要牢固树立求绩增效理念。坚持从世情、国情、党情、社情、市情出发,找准反腐倡廉的目标定位,切实把改革力度、工作进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力求使出台的政策规定更加符合实际。特别要坚持真抓实干,把是否真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是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反腐倡廉工作绩效的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