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紧密结合浙江实际,出台贯彻落实中央规划的《实施办法》。这是全党和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日前,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我省出台的《实施办法》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纲领性文件。
王国平介绍,2002年以来,杭州开始探索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初步形成了具有杭州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有序发展。今年初,杭州市从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出发,作出了进一步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打造党政清廉、干部勤廉、社会崇廉、风清气正的“廉洁杭州”的决定。当前,完善惩防体系、打造“廉洁杭州”,就是要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制定实施《完善惩防体系、打造“廉洁杭州”2008—2012年实施办法》为抓手,推动杭州市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有序健康发展。围绕党政清廉这个主导,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机制,掌握“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全面加强“数字监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围绕干部勤廉这个关键,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围绕社会崇廉这个基础,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引导和带动,建立健全社会有序参与机制,完善社会有序参与机制,积极引导、带动、依靠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廉洁杭州”建设。
王国平认为,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防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我们将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完善惩防体系、打造“廉洁杭州”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各部门有效参与的整体合力,不断完善专家咨询委员会、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等社会各界参与的机制,建立健全全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构建”格局,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