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8月5日讯 (记者 袁艳 通讯员 季伟宣 吴姗)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国资委三部门今天联合组织省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发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深化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企业健康顺利发展。三部门要求,全省各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要把全面落实“七项要求”及《解释》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来抓,要按照“七项要求”及《解释》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落实。主要领导要当好表率,管好下属,在严格自律的同时,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