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8月1日讯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季伟宣) 今天,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杭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加强对口支援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高效救灾、廉洁救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5·12”汶川特大地震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未来3年内,我省对口支援四川省青川县的恢复重建工作,每年还将投入不低于我省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前阶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民政、财政和审计部门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和负有对口支援任务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纪检监察、发改、民政、财政和审计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加强重点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调拨、重大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效能监察,促进对口支援救灾款物的科学安排、合理使用。要督促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防止问题的发生。
会议要求,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快查严办重处。特别要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以及对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