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泉市国税局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为抓手,坚持“不留死角全公开、不走过场真公开”的原则,全面发挥政务公开效应,在社会上树立了“阳光、和谐、清廉”的全新形象,国税新风扑面而来。
“现在到国税局办事不再是雾里看花了,就像面对一个透明的金鱼缸,一切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近日前来龙泉市国税局办税的企业会计张小姐这样形象地比喻。龙泉市国税局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全方位增加透明度,让办事群众切实感受到了“金鱼缸”效应,展现了“阳光国税”的全新形象。
如何更好地让税收工作公开透明?龙泉市国税局首先从与纳税人关系最密切的大厅办税窗口入手,深入推进文明办税“八个公开”,对除按规定涉及保密的事项外,均做到公开透明。该局把纳税人日常办税事项、业务流程等几十项日常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整合,通过规范标准,统一流程,并实行“一窗式”管理和服务,涉税事项做到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同时开展导税服务,对税收咨询要求一次性告知、对业务变更限时公告,定期编印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摘编》,辅之以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科技手段,将最新税收政策和业务流程全方位及时准确告知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真正让群众充分享受税法知情权,让涉税业务真正走向“阳光作业”。
为进一步促进税企和谐,该局还注重从社会反响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如针对个体定税过程中存在迷惑的问题,定期邀请纳税人代表、协护税组织人员参与开展调查,进行税负测算,然后确定不同路段、不同经营规模纳税人的基础定额,并在报刊上进行公告;还结合税收电子定额核定系统,合理确定纳税人税负,并对纳税人停歇业情况也及时在办税场所进行公告,提高了定税和征税的透明度,有效消除了定额不公和“人情税”等现象。
政务公开,只有监督到位才能落实到位。为此,该局建立了有效的内外部“阳光监督”机制,为铸就清廉国税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墙”。该局从规范税收执法入手,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减免税审批、定额核定和税务稽查等10多个重点执法项目,从审批和执法流程、资料等方面进行细化和公开,让纳税人参与监督税收执法行为,有效地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该局还在社会上聘请了18名有广泛群众基础和代表性的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与市人大的9名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结对”,通过定期走访、举行座谈等形式,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税收管理员述职述廉会议,邀请纳税人代表和特邀监督员对税收管理员的履职情况进行面对面测评。 (卓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