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遏制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上升势头,按照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要求,今年3至9月,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在全省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目前联合整治行动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果,由此在我省再次掀起了打击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的高潮。截至6月底,全省公安、国税、地税部门已发现和排查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犯罪线索178条,立案156起,破案9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6名,捣毁制假、贩假、非法代开发票窝点12个,打掉犯罪团伙7个,缴获各类假发票959357份,移送起诉案件70起,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2000余万元,立案、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缴获假发票、打掉犯罪团伙和窝点的数量均居于全国前列。
近年来,我省的假发票犯罪呈现日益严重的趋势,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大肆进行伪造、倒卖、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几乎到了泛滥的程度。据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省非法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犯罪数量呈持续增长趋势,重大案件时有发生;二是涉及的发票呈多样化趋势,几乎覆盖现有的所有发票种类;三是犯罪人群呈有组织化趋势,犯罪网络遍布各地;四是违法犯罪人员呈地域化、族群化趋势,已逐渐形成了地下假发票“产业链”。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犯罪手段越来越具有智能化和隐蔽性。犯罪分子从简单的在街头兜售发票到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传真、印发名片等多途经,向企业和个人推销假发票,违法信息传播时间极大缩短,但空间不断扩大;制售假发票犯罪的产、供、销各个环节之间往往实行单线联系,在运输假发票方面,犯罪分子大多采用快递、客运、航空托运等方式,幕后操控人员基本不露面。近年来一种“代开”发票的犯罪手法逐步发展蔓延,不法分子利用假身份证注册成立贸易类的公司、企业,从税务机关大量领购各类普通发票,以“大头小尾”的方式,为其他单位和个人虚开发票,并按发票联开票额的百分比收取“开票费”。
2004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公安、国税、地税部门共查处制售假发票案件347起,捣毁非法印制、藏票、贩卖、开票窝点90余个,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70余人次,缴获各类假发票近300万份,票面最大可开金额累计达2600余亿元。特别是近两年以来,我省警税联手,相继破获了杭州“8.10”、台州“4.19”、“3.29”、宁波“3.24”、温州“10.29”、“4.18”等多起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沈国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