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记者 江国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22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说,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只有经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之外的信息才可按规定收费。实行收费制旨在合理使用政府资源,不会抑制老百姓要求信息公开的热情。
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苑广睿在访谈时说,行政机关提供的一些相关的信息,比如通过复印件、光盘等载体提供,这些要耗费公共资源。利用这些公共资源主动公开的信息,是为所有纳税人服务的,是完全免费的。依个别公民、企业或组织出于其特殊需要申请公开的信息,是为特殊群体提供的特别服务,这部分服务成本就不应由全体纳税人来负担,而应该收取适当的费用。这不是二次收费,收取的费用将及时全额纳入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