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7月8日消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发布《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和城乡住房建设规划的情况》。这份材料提到,通过实行原址重建、异地新建和维修加固相结合的方式,三年基本完成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使受灾居民的住房问题得到解决。通过受灾群众自筹、政府支持、对口支援、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住房重建资金。
这份材料还指出,原则要求两年完成汶川地震灾区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农村住房重建将实行农户自建为主,国家给予资金补贴,各级政府在选址、规划设计、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指导。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穆虹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汶川地震灾害范围评估、灾害损失评估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已经接近完成,一些结论性意见将会陆续公布。
穆虹表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大纲已经审议通过,目前进入文本编制阶段。规划编制工作计划用3个月完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8日回答记者汶川县城是否需要重新选址的提问时表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确定要把县城全部搬迁。
穆虹补充说,大震之后,是在原址建设,还是异址建设,要取决于地质条件变化的情况,取决于对资源环境承载力的评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