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在截止报名日在余杭区内无欠交土地出让金情况记录(含关联企业)的均可参加(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竞买成交后,1.该项目须建设农业总部经济大厦及配套宾馆,配套宾馆标准必须达到五星级;2.项目总投资不得少于3500万美元,竞得者须在杭州市余杭高新农业示范中心内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美元的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3.项目开工时间为交地后6个月,建设期限为18个月;4.项目在5年内实现税收1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要求由杭州市余杭高新农业示范中心在项目竣工后进行复核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违反第1款条件的,按出让金总额的20%缴纳违约金;违反第2、4款条件任何一条的,按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违反第3款条件的,每延迟1日,按出让金总额的1%。缴纳违约金。
竞买成交后10日内交出让金的50%(含保证金),60日内付清100% 出让金。非余杭区注册登记的中标者必须在余杭区注册具有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和报价时间
挂牌报价时间:自2008年2月18日上午8时45分起至2008年3月3日下午3时整止(法定休息日除外)。
四、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间
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2月2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时45分至11时45分,下午1时45分至4时15分,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缴纳保证金且到账后(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9日下午3时45分前),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
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008年2月5日起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二楼土地利用科索取。
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杭州市禹航公证处公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余杭区建设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经余杭区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决定对余政挂出(2008)08号一幅地块采用净地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余政挂出(2008)08号地块:
(1)用地范围及性质:该地块位于崇贤镇紫藤路与桂丰路交汇处,东至崇贤镇鸭兰村土地,南至桂丰路,西至紫藤路,北至河流。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
(2)主要规划指标: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2008年1月29日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用地性质 用地
面积
(m2) 容积
率 建筑
密度
(%) 主出
入口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m) 低多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m) 起始价
保证金
(万元)
E S W N
商业金融
业用地
(C2) 31608 ≤2.5 ≤45 南、西 ≥25 20 8 4270
854
说明:1.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图中所注尺寸单位均为米;
2.按规范配置停车泊位;
3.低、多层建筑按图示后退道路红线,高层建筑按规定增加后退距离;
4.按规定编制交通及环境影响分析评价,并须报相关部门批准;
5.建筑后退北侧河道设不小于15米绿化带,并同时满足北侧离界距离;
6.其他要求以国家、地方规划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为准。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告字〔2008〕2号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土地出让区位示意图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号标的
(整体出让) 2008-1号地块:莲湖溪西侧,14号路以东,太平西路以北,武警二支队以南。 24870 商业
住宅 ≤1.24 ≤33.5% ≥30% 商业40
住宅70 3600 1000
2008-2号地块:莲湖溪西侧,14号路以东,太平西路以南,衢龙路以北。 24840 ≤1.32 ≤32.5% ≥30%
2号标的 2008-3号地块:荣昌路北侧,烟草大楼以西,江滨小区以东。 1050 商业
住宅 ≤2.6 ≤49.0% ≥10% 商业40
住宅70 200 80
3号标的 2008-4号地块:太平路以北,大众路以东,龙洲路以西。 5300 商业
办公 ≤2.5 ≤45.7% / 商业40
办公40 1000 400
二、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25日至2008年2月27日,到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25日至2008年2月27日,到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2月2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2月28日9时30分在龙游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举办。本次拍卖会委托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主持。
七、竞买成功者保证金即转为土地出让定金(不计息),并抵冲土地出让金,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5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上述地块报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的,转为挂牌出让,我局不另行公告,挂牌出让报名时间为2008年2月29日至2008年3月10日止,原报名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可自动转为挂牌竞买人。
报价时间为2008年2月29日至2008年3月12日止,挂牌地点: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滨 钱志祥
联系电话:(0570)7011973 7013988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