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营期限到期,温岭万华工艺品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一致同意,外资方香港万通贸易公司将其3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温岭市华夏工艺编织厂。股权转让后,公司名称不变,企业性质由外资转为内资,并承继原公司一切债权债务。
特此公告。
公 告
温岭万华工艺品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9日
受委托,本所对浙江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一、浙江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浙江省工商注册号为3300001003516号,注册资本5亿元,系国有独资公司。
二、挂牌转让标的:浙江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详见挂牌转让文件)。
三、挂牌转让起始价:1141421000元人民币,挂牌竞买保证金:342426300元(以报名截止前款到本所银行账户为准)。
四、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单位,其2006年底或近期经审计净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支付能力,并自愿履行转让方制定的竞买人应承诺的条款。
五、挂牌转让方式: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竞价方式,按拍卖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受让方。
六、报名及看样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月25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前,按本次挂牌转让的有关规定,向本所咨询、索取资料及报名。详细信息请见杭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hzcqjy.cn。
七、联系地址: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区B59),联系人:李先生 (0571)85085358。
杭州企业产权交易所
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东方杭州办”)拟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杭州地区的金融不良资产(“本交易”)。本交易拟采用密封递交公开竞争性报价的方式,对由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向杭州东方龙大酒店有限公司初始发放所形成的不良贷款及其后转化形成的权利进行出售。
本交易所涵盖的资产涉及1户借款人,未偿贷款本金余额约为2150万元人民币、865万美元。本次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将面向国内投资者。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组合的描述、资产包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阅读刊载于网站www.coamc.com.cn上的交易公开竞争性出售邀请函全文。
本次资产打包处置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欲参加本次公开竞价资产转让的交易对象(以下称“投资人”),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下列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关联人。
任何对本资产处置项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办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他相关情况。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075468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纪检监察部)
(0571)87163156(我办纪检监察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浙江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监管局
本次处置将遵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关于处置该资产包的批复。我办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详见公告。
本次处置公告后,经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批复,我办将及时组织公开竞价活动。
本交易的联系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姜先生(0571)87163263
王先生(0571)87163161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2007年12月28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公开竞争性处置不良资产公告
交易编号:[COAMC2007ZJ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