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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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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获1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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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杭州出台新办法鼓励大学生创业
高校毕业生创业
最高可获10万元资助

  本报杭州11月14日讯(记者 袁艳 通讯员 廖小清)想创业,却苦于没有足够的资金,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而言,这是摆在他们面前的主要难题之一。从本月起,在杭州创业的大学生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能得到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的帮助,项目无偿资助最高可达10万元。

  日前,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市财政每年从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市区创业,激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创新。资助分为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申请人毕业后两年内可获得银行商业贷款,政府将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1万元。项目无偿资助则根据申请人创业项目的具体情况,分2万、5万、8万、10万元4个等级给予资助。

  据介绍,创业资金资助对象为已在杭州市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生产经营项目是当年度该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发展类项目。杭州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以本人名义在杭州市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的;外地生源在杭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的;外地生源非在杭高校毕业生毕业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两年内在市区注册公司制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科研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的,都可以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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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高校毕业生创业
最高可获10万元资助
2007-11-15 48256F32002924A648257392002DD8B0[A1-袁艳≈A5-廖小清≈B1-蒋卫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