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2版:本省要闻
3  4  
PDF 版
· 镇海60余家煤场年底前全部搬迁
· 万余高职生展才艺
· 黄岩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指导员
· 两万元贷款成就一家人创业
· 文成企业“成长”日志折射机关效能
· 该给药品“换新装”了
· 部分世界500强企业领导人将对话浙商
· 把百姓利益放在心上
· 小学生动手“建家园”
· 我省上榜企业总数全国第一
· 要闻简报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11月1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该给药品“换新装”了
本报记者 苏晓春 通讯员 汪建强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所有药企生产药品时,必须使用新包装,商标和商品名不得大于通用名,否则不能上市销售。如今,《规定》实施已一个多月了,药品“换装”情况如何?记者日前走访了杭城各大药房,发现包装不规范的情况依然普遍。

  在体育场路海王星辰健康药房里,记者仔细查看了感冒类药品的陈列柜台,发现“仁和可立克”、“泰诺”、“康必得”等药品的商品名依然醒目,都用大红色或深黑色标注得非常突出;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其通用名称“复方氨酚烷胺胶囊”、“酚麻美敏片”、“复方氨酚葡锌片”等则被放在商品名下方不太起眼的位置,字体都比商品名的字体要小一半,并多数印刷成浅灰色,远远看去与包装盒的背景融为一体,明显不符合《规定》中“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等要求。

  同样,在莫干山路天天好大药房的外用药柜台,记者也看到“芬必得”、“扶他林”等药品都把商品名印刷得又大又醒目,其通用名“布洛芬乳膏”、“双氯芬酸二乙胺化乳剂”也被用浅灰色字体“淡化”处理了。

  省儿保医院一位姓陈的老医生告诉记者,以前的药大多数突出自己的商品名而弱化通用名称,这样很容易导致某些厂家为了提价,将相同成分的药品换个名称就当新药出售,这对患者是很不利的。《规定》中要求弱化商品名,对医院、患者都有好处。在建国路的武林药店,记者遇到了正在选购药品的裘小姐,她认为,以前去大药店买个普通的感冒药都挑得眼花缭乱,买回来的药其实成分大同小异,现在突出通用名称,自然省下不少时间,让消费者“明明白白”买药。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该给药品“换新装”了 本报记者 苏晓春 通讯员 汪建强 2007-11-13 48256F32002924A648257390002C3039[A1-苏晓春≈A5-汪建强≈B1-陈志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