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重庆10月3日电(记者 郭立) 重庆“10·2”重大事故处置指挥部有关负责人3日介绍说,经调查取证,已有证据表明,此次燃烧系一起人为故意纵火、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现已查明,位于起火点的第一排左侧所乘坐的两名乘客为一男一女,男性乘客叫肖永华,50岁,系冠忠公司万盛分公司副经理,女性乘客叫张小亚,38岁,万盛人,二人系夫妻关系并均已在事故中死亡。
根据公安机关所获证据表明,肖永华因多次婚姻变故并对自己被单位停职等不满,遂生恶意,实施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导致惨剧的发生。
目前,在事故中受伤的11人无生命危险,截至3日17时,27名死者中,死者家属已通过万盛车站录像中心指认了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