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嘉兴10月1日电 (记者 沈建波 陈培华 通讯员 吴姜) 今天上午,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新美村农民陈金林就赶到镇里,向值班人员咨询该市即将实施的社会养老保险新办法。今年48岁的陈金林没有子女,从镇政府出来,他宽心地说:“我们农民也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了。”
从10月1日开始,嘉兴市正式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按照这个办法,该市年满16至60周岁,不符合参加现行社会养老保险(障)或原一次性低缴费参加农保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都将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据劳动保障部的消息,嘉兴是全国第一个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地级市。
嘉兴市委书记陈德荣说,新办法设计时首先考虑实现“应保尽保”,参保对象从企事业单位职工、被征地农民等,扩大为城乡所有人群,将有近百万人受益。
对嘉兴城乡居民来说,新办法最吸引人的是“地方财政给予补贴”。按规定,参保人员个人按8%缴费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财政按5%补贴并建立相应的补贴账户和统筹基金,参保者年满60周岁、缴费满15年就可领取养老金。为鼓励居民多缴费、多积累、多得益,市里设置了3种缴费基数,分别是上上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两者之和的平均数,农村居民可任选其中一个基数缴费,城镇居民可从后两者中任选一个。据此估算,仅市本级每年需提供财政补贴1.2亿元。
居民们也有自己的一本“小账”。在秀洲区王店镇三建村,村民陈阿二掰着手指说,自己今年缴640元,财政就补贴400元。南湖区虹桥社区45岁的吴惠芬在一家商场打零工,月收入不足千元,她也很快算出,今年自缴1295元,财政就补贴809元。每年按规定缴费,满15年后,他们每月至少可分别领取150元和300多元养老金。更让他们放心的,新办法首次建立了养老保险待遇适时调整机制,足以解除养老后顾之忧。他们此前都没有养老保险,这次却不约而同地说:“这样的好事,我们为什么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