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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人广告”出炉的背后
· 名人代言:叫我如何相信你
· 国外明星做广告
要守什么规矩
·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无需担责?
· 网友留言
· 法律规定不足,还是道德约束不够
· 先有执法到位,再言明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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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名人广告”出炉的背后
  葛优的南极人羽绒服“谁穿谁精神”,赵本山的北极绒则“地球人都知道”,周星驰的“天堂水龙井茶”巴不得让人天天喝,宋丹丹三天两头在电视上露面劝大伙儿要补钙,黄健翔从央视“失业”后建议年轻人找工作最好光顾易联招聘,伏明霞的跳水英姿让雪碧底气更足,关之琳扭着迷人的身段说“好身材要保持”,TCL则拉来了韩国第一美女金喜善在其手机广告中“回眸一笑百媚生”……

  近些年,在商家对名人的高需求下,各路名人纷纷闪亮登场,成为各种商品的代言人。

  由于广告公司充当了名人(或其经纪人)和企业(广告主)的中介,因此,名人广告往往离不开专业广告公司的整体策划和运作。作为业内人士,北京点击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增明对名人广告出炉的背后进行了解密。

  企业在选名人时,会有很多方面的考虑,一般会选择与其产品相吻合的名人。如做过公益性广告的濮存昕,给中国联通做广告的姚明,再如生产体育类的服装、鞋类的企业会选择刘翔、孙继海、王治郅等名人做广告。这样做,企业得到了实惠,一是品牌提升,二是产品的市场份额扩大。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名人都愿意做广告或代言人,其中有些是由于纪律方面的约束。

  从积极意义上来说,在日常生活中,名人广告还是打消了一些消费者的顾虑。消费者或许会想,能请得起名人的,一般都是有实力的企业,产品质量应该不错。

  再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企业和名人利用名人的名气、声望、威信及特有的社会地位,对普通消费者产生心理影响,来引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这本身并没有错,问题的关键是,要看名人“力荐”的产品或服务是货真价实还是名不副实,如果是前者则为引导,如果是后者则为诱导。

  此外,名人做广告,在业内往往也是明码标价的,只不过这种明码标价一般不为外界所知。这里面确实存在一些“潜规则”:广告主和名人往往都会签协议并对外保密,有的会签约为终身代言人,有的签几年,有的签一年。像一类的演艺界、体育界名人,有的做形象广告或代言人的价格高达两三千万元。这种业内价格非常透明,企业和名人正式签约时,价格也只是会略有浮动。二类、三类的名人一般在几百万元或几十万元不等。

  值得一提的是,有的企业通过举办一些活动邀请名人参加,只要名人来了,就不愁造不成“名人效应”。随后,企业就通过宣传这些活动,把参加活动的名人照片或音像对外宣传,付了不多的钱(往往以红包或车马费的形式发放),就能起到很大的传播效果。在这样的活动中,参加活动的名人往往被利用,国内每年都有许多名人为此与企业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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