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明确告诉我们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是一个有机整体,应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决不能把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割裂开来。
实现现代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建设新农村和工业化、城镇化都是我国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要认识到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只有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了,才能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为反哺农业、带动农村提供经济基础。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在很大程度上要靠高度发达的工业和城市经济的反哺和带动。今后我们要努力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必须大力发展工业化、城镇化。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建设新农村也是促进工业化的积极因素,是形成城乡良性互动关系的关键环节。因此,建设新农村有利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首先,建设新农村的首要内容是建设现代农业。这既可为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足够的农产品供给和劳动力支撑,又可以拉动消费,增加工业企业收益,加快工业化步伐。其次,新农村建设强调统筹城乡发展。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可以实现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可以推进城乡制度的一体化。这既有利于城乡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又有利于夯实城镇化发展基础。
国家现代化必须建立在城镇化的基础上,而城镇化又必须建立在农村发展的基础上。没有农村的发展,城镇化就失去了支撑。有人认为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城镇化,认为城镇化占用了农村的发展资金和农民的廉价土地,主张放慢城镇化步伐。也有人认为城市化才是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违背现代化的规律,进而主张把城市建设好,把农民转移到城市就行了,不一定要搞新农村建设。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中国既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更要从中国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发展道路,绝不能把城镇化和农村发展对立起来。主张放慢城镇化步伐是违背规律的,而主张放弃新农村建设的认识,显然也是脱离中国实际的。试想一下,我国有13亿人口,且每年还要增长千万人,要把他们都转移到城镇谈何容易。这么多人在农村居住、生活,难道我们可以不闻不问吗?难道他们不该享有政府的公共服务、不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吗?即使我国现代化再发达,农业依然是安天下、稳民心的产业,农村依然是祖国河山的重要组成部分。再进一步说,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太大,不可能在短期内都转移到城镇就业,而我们又不可能完全等到高度城市化以后再来建设农村。因此,为了避免农村发展滞后拖城市后腿,为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必须在城镇化发展的同时兼顾农村,实现城乡同步建设、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