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和战略资源。节约能源是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能源节约工作,对我省“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工作作出了部署。在2006年“节能宣传周”来临之际,笔者于近日走访了省经贸委副主任陈卫东。
笔者请省经贸委副主任陈卫东介绍一下我省“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的总体目标。陈卫东说,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节能降耗工作,2005年,省委作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省政府出台了有关节电、节水、节材、节地等一系列文件。今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我省节能降耗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强度(以2000年可比价计算)比2005年下降15%,年均下降3.2%;能源利用综合效率达到40%;全省主要产品生产单位能耗总体达到或接近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际先进水平;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产业结构调整是节能降耗的根本。“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技术产业。到201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5%;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0年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0%。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节约能源或少用能源。
同时,要运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对现有工艺、设备进行改造,努力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十一五”期间,力争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10%。这是一项能直接见效的节能举措,必须下大力气付诸实施。
当谈及我省节能降耗技术进步与改造的重点在哪里时,陈卫东这样解释,节能降耗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全社会行动,多管齐下。从调研情况看,今后我省的节能技术进步与改造主要领域要从10个方面深入实施。
一是工业和生活锅炉及系统更新改造。要积极采用先进的循环流化床、燃气等高效、低污染工业锅炉替代低效落后锅炉;推广应用粉煤和水煤浆燃烧、辅机系统等节能先进技术;加强对中小锅炉科学管理,分期分批指导现有集中供热有效范围内的企业采用集中供热方式淘汰一批小锅炉。到“十一五”末,完成一批运行效率低的中小型锅炉改造,提高中小型锅炉运行效率8~10个百分点。
二是电力生产、输配与热力系统降耗。对大中型火电与热电企业分别重点实施降低供电煤耗、厂用电率和减少电网损耗。发展高效大容量先进火电机组,优化发电企业机炉结构,加强辅机系统改造,广泛推广背压气轮机拖动、等离子点火等节能节电新技术。大、中型火电供电煤耗由“十五”末的340克/千瓦时降到“十一五”末的325克/千瓦时,厂用电率由5%降到4%。推广热电企业集中供应压缩空气和分布式热电冷三联供等节电新技术。供电煤耗由“十五”末的445克/千瓦时,降低到“十一五”末的410克/千瓦时,厂用电率平均下降3个百分点。
三是余热余压利用。在钢铁、建材、石化三大重点用能行业推广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技术。工业窑炉推广余热再利用。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生产线全部推广以中低温纯余热回收发电为主的余热利用技术。到“十一五”末,实现水泥中低温余热发电装机容量25万千瓦,年发电18亿千瓦时。鼓励钢铁联合企业实施干法息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连铸连扎、热送热转等新工艺、新技术。鼓励石化企业加强各种余热回收利用。
四是电力拖动系统改造。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电机,广泛采用高、低压变频调速、功率补偿节能技术、系统改造和机组优化配置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电机、风机、水泵等高耗能设备。到“十一五”末,完成100万千瓦高压电机及500万千瓦低压电机变频改造,高压变频技术推广应用面分别达到55%和75%。
五是建筑节能。城镇公共和居民新建建筑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节能50%设计标准进行实施,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工程试点;基本完成既有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是墙体节能系统、门窗、中央空调系统及配套供用能系统的综合节能改造,提高宾馆、饭店、大型商场、会场、办公楼等公用建筑整体用能效率。抓好一批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和农村建筑节能示范和试点。
六是照明节能。加快推行全省绿色照明工程,鼓励、引导全社会广泛应用节能型照明灯具。在道路照明、宾馆、商厦、写字楼等公共设施和居民住宅中推广应用高效节电照明新光源和装置。到“十一五”末,在机关、企业、事业与公益性单位基本普及应用节能灯具。
七是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科学制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通过运力结构调整、大吨位货车和标准化船型的推广,发展公共交通与现代物流集约配送,降低运输能耗;鼓励使用醇类、燃料电池等节能环保型混合动力交通工具,倡导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小排量汽车,限制和淘汰耗能超标的交通工具和农业机械设备。
八是重点用能电位的能量系统优化。冶金、石化、机械、建材、造纸与纺织印染等行业应综合分析用能设备、技术、工艺和用能结构等状况,采用针对性的措施,实施能源系统优化设计、用能系统优化技术改造和管理改进。用电系统鼓励采用无功补偿、智能控制、谐波滤波器等节电控制技术和产品,改善电能质量,提高集成用能水平和系统运行效率。
九是转变增长方式,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大力发展低能耗、高效益现代流通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信息技术改造高耗能传统工业行业和企业,提高制造业能源利用效率。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推进工业循环经济“4121”示范工程建设,推行清洁生产,减量、循环、高效利用能源资源。
“十一五”期间,重点淘汰所有水泥立窑、18门以下砖瓦窑,关停一批小火电厂,关停小钢厂、小造纸厂等属于淘汰类的企业,淘汰所有不符合能耗标准的在役机电通用设备等生产设备、装备。
十是开发与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建设万千瓦级风力发电站,支持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风力发电设备。加快开发和利用小水电。鼓励发展城市垃圾焚烧发电或热力利用。鼓励农村推广生物质能,推广应用醇类燃料和秸秆气化发电等技术。
加快推广应用太阳能。在满足建筑和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城镇新建建筑要实现太阳能与建筑的一体化设计。生产和经营领域要积极利用太阳能热水工程,取代生产和生活供热小锅炉,并逐步扩大使用范围。鼓励、支持农村广泛使用太阳能。
当笔者问道:节能技术改造,企业是主体,政府有哪些措施时,陈卫东回答说,为促进我省节能降耗工作,我省将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节能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快《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修订工作,抓紧制定与节能有关的循环经济、建筑节能、清洁生产等法规草案和规章。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主要耗能行业产品生产(产值)能耗标准、能源节约标准、建筑节能材料标准、节能建筑评估条件和评定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等,初步建立覆盖各领域的节能标准框架体系。
二是加强项目和企业节能降耗管理。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年耗能超过3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量超过300万千瓦时新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必须包括符合节能要求的内容(节能篇),其中属于核准和备案的项目,必须提交节能报告。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不得核准、备案或办理有关手续,不得开工建设。
三是加强对建筑节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以及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监管和服务。加大用能执法和管理力度,严格执行耗能产品生产、用能产品能耗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违法用能行为。属于国家和省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已建项目,要限期整改和淘汰,到期不改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或关闭。
四是加快推进节能降耗新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能耗指标和能源利用状况(白皮书)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市万元GDP能耗和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万元GDP电力消费量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等4项指标。
五是加强节能降耗技术的开发、应用。重大节能技术项目列入省科技计划和先进制造业基地产业化项目计划,组织对共性、关键节能技术攻关,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快推进节能降耗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降耗技术、应用创新支撑体系,有重点地开发和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六是采取积极的节能降耗激励政策。采取财税、金融和价格等经济手段,引导和鼓励生产者和消费者节约用能。省财政加大对节能降耗工作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节能重点项目、重要技术推广和产业化,支持淘汰高耗能落后生产能力、制定能耗标准、建立能源公报制度以及节能宣传培训等。
七是政府机构做降耗节能的表率作用,政府机构要率先重视,带头节能。通过科学决策、加强管理、技术进步等措施,优化资源配置,杜绝浪费,减少消耗。
陈卫东说,要做好我省节能降耗各项工作,各行各业必须自觉遵守与维护政策和法规,以切实保证我省的节能降耗工作健康正常地向前发展。
□程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