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石家庄6月9日电(记者 礼雁冰) 5月28日,浙江省中医院7名患者在输液后出现异常反应。药品检验报告显示,患者使用的由石家庄第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俗称“生理盐水”)属于不合格药品。
针对这一情况,河北省药监部门执法人员立即对石家庄第四制药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生产现场、原辅材料库、成品库进行现场核查,并仔细审查了批号060221501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批生产记录和批检验记录。
经查,该批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所用原料葡萄糖、氯化钠、活性炭均从有资质供应单位购进,批生产记录填写齐全符合规定,成品检验报告合格。该批次产品共生产193箱5790瓶,已全部售出,分别销往唐山、青岛、杭州三地。到6月7日下午,这批产品的销售、使用情况已全部查清,未使用的产品已就地查封或召回。唐山、青岛两地尚未有患者使用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
目前,河北省药监部门已对“石四药”所有在库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产品共19批3924箱进行了暂控,要求该公司重新进行检验,并当场抽取2批库存的上述产品送省药品检验所检验。